2024年1月4日 星期四

中西語境下的家暴差異觀

 


     十二月二日,本澳一對母子在珠海一宗感情糾紛引發的兇殺案中遇害。案中四十七歲內地男子劉某,在香洲一棟大廈的大堂,揮到連斬殺本澳一女子及其九歲兒子和現任內地男友後即場自殺,共釀成四人死亡。

       不要以為這只是情殺案,在國外的分類,凡是男女朋友、就算是前度、未婚夫妻、夫妻或同居人、離婚夫妻、及親子的關係,一旦發生爭執,甚至毆打出現,就已經構成家暴罪。

    畢生為婦幼權益奔走的善牧會狄素珊修女已離開人世三年,可幸,她努力爭取的家暴法已經實行,且不斷優化改善中,可是,仍予人跌跌宕宕的觀感。究其原因,是中西文化語境下對婦幼權益及立法意願的觀念差異所致。

 

中國傳統語境裡沒有家暴這回事

    也許,有不少朋友都有看過許鞍華執導的悲情電影《天水圍的夜與霧》,故事的原型是天水圍天恒邨的滅門慘案。該宗慘案始於一段中港婚姻,身為裝修工人的李柏森離婚後,在內地認識年輕十三歲的妻子金淑英,二人於一九九八年結婚,同年誕下一對孖女,本來一家四口相安無事,直至二○○四年一月金淑英跟兩名女兒成功申請來港,一家四口的生活狀況,就在短短三個月後出現急劇性轉變。

    ○○四年四月十一日,警方接獲李柏森報案,訛稱妻子殺害了兩名女兒,成功欺騙警方。警方聞訊趕至案發單位,發現鐵閘大門沒有上鎖,惟大門防盜鏈卻被扣上,最後靠消防員破門而入,眾人隨即發現屋內的地面血跡斑斑,當中一名女士和一名女童倒臥在客廳,另一名女童則伏屍在窗旁,三人身上均有被亂刀斬殺的痕跡,並當場氣絕,景象駭人。當時李柏森亦有腹傷,出現滲血,但尚有氣息,直至送院救治十二日後,才因重傷身亡。

    經過警方深入調查後,案情卻出現峰迴路轉,警方追查發現原來李柏森才是幕後真兇,而李柏森在妻子來港前,早已失業超過一年,而新移民妻子來港後,一家人靠綜援過活。李柏森失業後,情緒愈來愈失控,常常對妻女拳打腳踢,最後更動殺機,釀成該宗慘案。

    警方開始走訪調查,發現早在案發兩個月前,金淑英就開始頻繁奔走在社會服務機構與員警之間,向社工舉報丈夫虐待家暴她,向警局報警丈夫要殺她和兩個孩子,可是,這些卻並未引起重視,也從未得到有效幫助,警察不知袖裡就隨便應付說,家和萬事興,一人少一句,回家罷一個頻頻求救的婦女,為什麼最終還是沒能避免被殺?這個家庭到底經歷了什麼?為甚麼會走向這樣慘烈的結局?一句說到尾,就是在中國人的傳統文化語境裡,沒有家暴這回事。

     一五年一月十三日,時任立法議員馮文根在議事殿堂語出驚人,強烈表態家暴不應公罪,指澳門很多家庭有著「不同情況」,「有D女人仲係要在廚房食飯㗎」,「有時老公輸左錢回家條氣唔順,星佢一把都要公罪咩」,並稱「我唔愛你就唔會打你」,「有時打得越痛咪越快樂咯,痛快嘛」,又指如果有家庭糾紛也成公罪,將有好多家庭會出現破裂。馮志強亦反對家暴「零容忍」,指應該互相包容理解。對於夫妻間的性侵犯問題,他竟表示「夫妻之間梗有需求啦,點會存在侵犯問題呢?」官員回應指,一般的家庭糾紛不算是家暴,政府重申對家暴行為零容忍,不認同馮志強的言論。

    今年九月十二日,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說,構成「家暴罪」犯罪的要件,是要視乎傷害的嚴重程度,「例如連續每日掌摑一次,就屬於習慣性」,這才算構成身體虐待。對此,社工學者何穎賢認為,黃少澤的言論或會「造成很大誤導」,很多家暴受害人不會只因為被打一巴,就馬上去報警。

     最近,當大家經過東望洋斜巷時,會看到一大塊防治家暴的宣傳板,有一個預防家暴超人阿和站在左邊,右邊大大隻字寫著,守護全城「共」和「睦」,家庭暴力零容忍,及早求助改一生。言下之意,既要保家和萬事興,亦想家暴零容忍。這樣的語境,充份顯示中國傳統文化裡的和氣大於一切的傳統思維,但又想到當前的社會,深受西方文化的人權與法治的影響,盡量求中庸平衡。

 

西方傳統語境裡連虐畜都可能構成家暴

    波蘭最早於一七八三年嘗試禁止體罰,而最早正式施行禁止體罰的國家是瑞典,於一九七九年施行。 慢慢,整個西方文明社會,開始把禁止體罰的作法延伸到保護家庭弱小人群身上。美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過程,從一九七○年代成立首間庇護所、非政府組織及各種聯盟興起;一九八四年,聯邦家暴法通過(FVPSA家庭暴力預防與服務法案、VOCA刑事被害人法案);一九九年,美國華盛頓特區全國終結家庭暴力網絡團體(NNEDV)成立,是由各州聯盟成立的網絡團體,撰寫「反婦女暴力法」(VAWA);一九九四年,「反婦女暴力法」通過。

    前述,在中國傳統的語境,深受儒家文化影響,家庭社會國家優於個人,是集體權益大於個人權利。可是,西方文化深受基督教及天賦人權的哲學影響,個人人格尊嚴與權力高於一切。這一股西風東漸,不得不說天主教善牧會狄素珊修女。這位來自美國的社會工作者,在澳門開設保護受虐婦幼的善牧中心,透過短暫住宿、提供謀生技能、給予輔導與關懷,甚至與警方合作,對抗家暴施害者的橫蠻。經過多年的奔走努力,爭論不休,從半公罪到公罪的家暴法》終於立法,已實施六年。

    想當年,狄修女站在塔石廣場,帶領一眾婦幼及專業人士遊行,爭取立法保障婦幼。途經水坑尾時,有不少圍觀群眾說,修女怎麼可以站出來,不是應該躲在教堂祈禱誦經嗎?亦有人批評家事用公權力介入只會破壞家庭,更有嚴勵譴責鬼佬修女不懂中國文化家和萬事興的優良傳統。狄修女都聽進耳裡,但是,為了站在弱勢婦幼這一邊,雖千萬人,仍無悔前行。

       從小在講究人權法治的美國社會長大,畢生為婦幼權益爭取的狄修女,終身奉獻愛與和平。但是,愛與和平要建基在尊重人權的普世價值上。在善牧中心苦心經營的歷練,狄修女並沒有放棄婦女平安回家的倡議,可是,當家仍然充滿暴力時,和睦有時變成「和希泥」,甚至把弱勢婦幼推向家暴的深淵。

    一八年,加拿大聯邦保守黨黨魁奧圖爾(Erin O’Toole)參選時表示,

承諾由保守黨執政的聯邦政府,將會取締狗只繁殖場、禁止利用動物作美容測試,以及進口以不人道方式配種的動物。他更提出,將殘酷對待動物引入為起訴家暴罪行的加控因素,以追究借著虐待寵物來傷害配偶的人;同時通過與社福機構合作,協助寵物主人逃離家暴,確保女性在脫離暴力對待的同時,不必離棄她們心愛的寵物。這樣,大家就知道中西文化語境下的家暴觀的差異所在。在加拿大,寵物已經是家人,虐待動物如同家暴。

    

    實在,中西文化及生活傳統對於家暴有明顯的差異。中國人一直極力維護以和為貴」的核心家庭理念,總以為萬大事都可以商量,總有妥善處理的方法與出路。也許,「床頭打架床尾和」仍然盤踞在國人的心思肌理之內,難以調整,更遑論移除。今天,澳門人的法治及人權觀念不斷成長,要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除了靠法令與公權力的界入外,受虐者願意改變或其子女提出求助訊號,亦或施虐者願意接受治療或輔導以改變其對情緒的處理,才能真正地協助其家庭成長。幫助並提供資源給受虐者及其子女一個新的人生、給予精神上、經濟上、心靈上的支援與支持,增加受虐者本身的能量與能力。當求助愈來愈多時,並不代表其家庭暴力的情況有加重情勢,它只是代表了受害者願意且積極、正確地態度去面對此一挑戰與困難。以期建立一個男女平權、相互尊重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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