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長官賀一誠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指出,提出了五個階梯的房屋政策:第一是社屋、第二是經屋、第三是需社會討論的夾心階層房屋,第四是面向長者的公寓,第五是私樓。而「夾心階層房屋」是五個階梯房屋政策的第三階梯,致力于解决的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本地居民的住房問題,因而也是「階梯房屋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回應不同收入居民特別是夾心階層、青年人的住房需求。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行政長官賀一誠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指出,過去政府已解決社屋問題,現時重點關注「夾屋」、經屋及私樓問題。本澳公屋政策不再是「社屋為主,經屋為輔」,而是要面對經屋、「夾屋」兩方面問題,且要兼顧私樓。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區政府公佈第17/2023號法律夾心房屋法律制度,並將於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夾屋申請人條件及收入限制比經濟房屋企較為寬鬆,惟有十六年不可轉讓期。申請人需為澳門居民,可以個人或連同家團方式申請。家團申請之申請人需為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七年;而個人申請之申請人則需年滿二十三歲。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前十二個月內,需至少有一八三日身處澳門境內。
賀一誠表示,房屋政策是特區政府工作重中之重,是社會關注的問題,政府必須重視,全力解決房屋問題。特區政府推出了「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而所謂「夾心階層」,主要有兩大類型,其一是由於經濟能力中上,雖然也具備購買經濟房屋申請資格,但倘是按計分排序輪候會在較後位置,在僧多粥少下,可能難以輪候得到。其二是由於其收入水平已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上限,因而沒有資格申請經屋,但他們又難以負荷私人樓價的價格以至升幅。因而特區政府推出「夾心階層住房方案」。
自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居者有其屋是普遍澳門人的最大願望,回歸以來,樓價漲幅高達十幾倍亦是教澳門居民叫苦連天。賀一誠意欲透過五個房屋階梯的多元處理,試圖想如新加坡般,起碼為九成以上的居民解決居住的老大難問題。
以底層邏輯的視窗評澳門房屋政策
中國內地一名年青商業顧問,把自己的線上課程整理成一本名為《底層邏輯》一書,在內地及台灣出版,一年之內再版幾十回,銷量驚人,皆因其中潛藏很多值得借用的思考及批判空間。
一開始,劉潤說每個人的心中都應該要有「法學家」、「經濟學家」和「商人」這三種人的對錯觀。我們可以依據自身身分的不同,選擇要用何種對錯觀來看待同一件事。劉潤舉了一個例子說,A先生被壞人B騙到C忘記鎖門的工地裡,讓A失足摔死了,請問,這是誰的錯?首先是法學家出場,在他眼裡,這很顯然是壞人B的錯,居心叵測以導致悲劇。如果證據確鑿,那麼法學家會毫不猶豫的認定是B的錯。然後到經濟學家出場,他說社會總成本才是判斷的依據,因此,他會認為是C的錯,雖然這樣罰會讓C覺得冤枉,但以後所有工地的人都會把門鎖上,於是這樣的事情會大幅減少,達到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最後是商人出場,商人認為傷人的思維又更不一樣了,他會認為既然A都死了,錯怪到誰身上都沒法活過來。從個體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看,A只能怪自己。
劉潤建議,如果你今天是評論家,你可以選擇法學家的立場;如果你是政策控制者,可以選擇經濟學家的立場;如果失足摔死的人就是你自己,那麼建議你選擇商人的立場:「我的錯,都是我的錯」,因為「我的損失最大」。總之,誰的損失最大,就是誰的錯。劉潤認為,當一件事情出現不好的結果時,責怪、埋怨、後悔都是無用的,它們改變不了結果。如果自己有損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變事情最終的結果。靠自己,自強者萬強。
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是「法學家」、「經濟學家」和「商人」三方的長期拉扯關係。就如夾屋法明年四月實施,到底到時有沒有真的土地去興建五千至七千個單位,還是在官商的利益盤算下成為董建華八萬五的澳門版呢?
所以,劉潤認為真的底牌,或是底層邏輯就是個人或整個政府的理念信仰是甚麼?如果我們有思考問題的底層邏輯能力,就能把很多很糾纏不清的問題看得清,而且易找到解決的辦法。這個底層邏輯有四方面組成,一是事實,是獨立於個人的判斷與喜好的客觀存在,如澳門是個以賭收為主的城市。二是觀點,即對事實的看法,如有人覺得靠賭收真的很不健康。第三是立場,其實都是觀點,只是被所處位置和利益影響的觀點,如一個靠莊荷養家的人會認為賭業有存在的需要,一個被賭害全家的人一定非常憎恨賭業。第四是信仰,信仰無法證明,但主觀意願一定認為自己是對的,如佛教徒可能賭是一種人間孽債。
從來,澳門市民都不知道房屋問題的客觀事實,包括有多少夾屋的需求,政府事實上又能真心誠意提供多少呢?澳門政府經常喜歡帶風向,引發觀點與立場的爭論,當大家都在爭論不休時,澳門的房屋政策又在龜速前行。無疑,澳門政府的房屋政策理念信仰是「居者有其屋」,可是,政府又要平衡商界及不同界別的利益,講就天下無敵。
新加坡的房屋政策遵循底層邏輯值得借鑑
開宗明義,新加坡一九六五年獨立成為國家,英國留下很多資產,新加坡成立國營投資公司,總統李光耀很清楚國家的行政主導及種種干預政策,才能讓國家穩步發展,新加坡除了國家專營的部份外,就給予少許的市場自由,所以,新加坡不是一個完全自由經濟的國家。
新加坡由立國開始,已經意識到讓所有國民安居是頭等的民生工程,對於居住的房地產非常嚴密管理,商業方面的房地產就相對自由寬鬆。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新加坡已派官員來學香港,看到總督麥理浩大力興建公營房屋,如居者有其屋及夾心房屋等,參觀訪問後,回去就徹底仿傚,甚至超越香港。究其原因,香港一直奉行自由及積極不干預政策,公營房屋亦是很被動的,市民實在有居住困難政府才勉強介入,有求才慢慢供應。新加坡就相反,非常主動介入,慢慢形成約有九成的新加坡人都住在公營房屋裡,俗稱組屋。當中有九成的居民買下,類似香港的居屋,剩下一成就租給更困難的居民。
新加坡對私樓的管理很放任,但是,為防止炒風,會徵收樓價的60%釐印費,遠遠高於香港的30%。澳門二○一八年為了遏止炒風,徵收特別印花稅,第一年內出售,可課稅金額的20%;第二年內出售,可課稅金額的10%,如果於兩年內賣出物業,則要繳交取得印花稅,購買第二個住宅物業加徵5%,購買第三個或以上住宅則加徵10%,看似有點成效。
在新加坡能炒樓的都是有錢人,但是,其影響力不會波及一般民眾,公營房屋與私人房屋涇渭分明,但又能健康發展。但是,香港第一任特首董建華意欲效法,強推八萬五,怎知道他錯判香港公私樓互生影響,強行推出會讓很多有樓小市民變成負資產,甚至血本無歸。可是,香港政府又沒膽量及資金填補市民的損失,推倒重來,所以,到最後,兩頭不到岸。所以,突然間又宣佈八萬五已經不存在,真是比小孩完泥沙更兒戲。
新加坡一開始已經徹底研判整個市場,既不需要拿一筆巨款填補市民的損失,因為本來就沒有這個損失。所以,就很放心,長驅直進,大刀闊斧推行公營房屋。再者,新加坡成功之處就在於透過公營房屋穩住社會局面,市民乖乖上班賺錢,收入不少放在中央公積金,而公積金又可以靈活變成供款,環環相扣,市民樂意穩定供款,政府亦放心讓市民購入組屋,最後達致雙贏局面。
當澳門不停說要羅致人才,甚至要搶人才,我們要的是懂得全面盤算,慎密思考,敢於踐行底層邏輯的要求,計劃周全如新加坡般的房屋政策,澳門才會真正作到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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