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 星期五

點解駕車要看手機又不讓行人優先過馬路?

     澳門治安警近日公佈執法數字,短短八日內共檢控六十七宗「斑馬線不讓行人」個案,以及一百一十八宗「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個案;另外,一星期內又檢控超過一百三十宗行人違規橫過馬路。當數字放在一起閱讀時,我們不禁要問,為甚麼駕駛者明知危險仍然邊開車邊看手機?為甚麼看見斑馬線上的行人仍不願停車?而行人又為何完全不看來車就直接過馬路?甚而,許多長者一上馬路,舉手一揮,就確定來車一定會停下來呢問題從來不只是交通問題,它其實是一面社會鏡子,映照出一個城市的文化、價值觀、法治精神以及公民素養。


澳門的交通亂象反映了什麼?
    治安警八日內檢控六十七宗斑馬線不讓人,平均每天超過八宗;而駕駛時使用手機更高達一百一十八宗,平均每日接近十五宗。若加上其他違規行為,可見澳門道路違法已非個別事件,而是日常現象。
   
首先,它反映部分駕駛者缺乏「以人為本、生命無價」的價值信念。不少司機心目中,馬路屬於汽車,行人只是「阻礙交通」的人。當車輛接近斑馬線時,不少司機並非主動減速,而是抱著「我先過」、「你讓我」的心態。有些甚至加速衝過,生怕停車浪費幾秒鐘。
   
這種心態其實十分危險,在先進城市,斑馬線是一條「生命線」,汽車必須停下;但在澳門部分路段,行人卻要先觀察司機是否願意停車,才敢踏出第一步。法律上行人擁有優先權,但現實上卻常常變成「車大晒」。其次,反映現代人的「手機依賴症」。智能手機已經徹底改變人類生活。有人等紅燈看手機,有人駕車回覆訊息,有人查看社交平台,有人觀看導航以外的資訊。
   
很多人抱著僥倖心理,「只是看兩秒」、「只是回覆一句」、「只是看看誰傳來訊息」。但是,交通意外往往比兩秒還短。心理學研究指出,駕駛時看手機會令駕駛者注意力下降五成以上,其危險程度甚至接近酒後駕駛,手機已成為現代交通的新殺手。
   
再者,也反映澳門社會存在急躁文化。不少司機趕時間,不願停車;不少行人嫌行人天橋太遠,不願多走幾十米;有人闖紅燈,有人衝黃燈,有人在人群中穿插。大家都想快幾秒,但正正因為每個人都想快,結果反而造成更多交通事故。其實,在同一條路上,澳門的斑馬線與步行線相對比許多國家地區要多,隨時隨地都可以站在有利位置過馬路,可是,習慣成自然,路徑依賴使然,許多駕駛者及路人都不知覺地被這種急躁文化所驅使而已。

    另一方面,澳門道路狹窄、交通繁忙、停車困難,也容易令駕駛者產生壓力與焦躁。情緒緊張時,人更容易衝動駕駛。超車、搶道、不禮讓、衝黃燈,都與情緒管理有關。

世界各地情況如何?
   
其實,駕駛時使用手機以及不禮讓行人,並非澳門獨有。去過日本的朋友都知道,行人絕對優先。在日本,司機接近斑馬線時幾乎都會停車。根據日本交通安全部門統計,多年來一直推動「停止讓行運動」,強調斑馬線前必須讓行人先過。若司機不禮讓,可被罰款並扣分。更重要的是,日本社會普遍認為撞到行人就是司機的責任,因此,駕駛者十分謹慎。
   
在新加坡,駕駛期間使用手機屬嚴重違法。初犯最高可被罰款一千新加坡元,甚至監禁,重犯刑罰更重。如果因使用手機導致交通事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高成本違法,自然降低違規意願。英國的扣分制度十分嚴厲,駕駛時使用手機,可被罰款二百英鎊及扣六分。對於新手駕駛者而言,可能直接吊銷駕照。英國很多城市也設置大量監察系統,透過閉路電視執法。
   
澳洲近年利用人工智能攝影機偵測司機是否使用手機,即使手機放在腿上,也可能被拍攝。高科技執法令違法成本大增。北歐許多國家的罰款未必最高,但市民普遍守法。因為從小學開始,孩子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他們知道:「停車讓人,是文明」、「亂過馬路,是危險」、「道路是共享空間」,因此交通文化深植人心。相比之下,澳門雖然已有相關法例,但無論執法強度、科技執法還是交通教育,仍有進一步提升空間。

為什麼司機明知危險仍然鋌而走險?
   
犯罪心理學中的「風險補償理論」指出,人們會根據自己感受到的風險調整行為。很多司機認為:「我技術很好」、「我只是看一下」、「不會那麼倒楣」、
「警察不一定看見」。這種低估風險、高估能力的心理十分普遍。另外,「違規無後果」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十次違規都沒有被發現,第十一次便更容易再犯。不少駕駛者甚至形成習慣,如等紅燈看手機、塞車看手機、慢駛看手機,
久而久之便習慣成自然。
   
為什麼行人也愛亂過馬路?
   
很多人只責怪司機,但行人的違規同樣值得反思。首先是便利心理,有天橋不走、有紅綠燈不等、有斑馬線不用。因為覺得這樣很麻煩,他們常抱著僥倖的心態,以為只是幾步路,反正都沒車來,又以為車還在遠處,一定能快過車。其次是從眾效應,當一個人闖紅燈,第二個人便跟著走;十個人一起過馬路,違規似乎變成合理。第三是風險錯覺,行人認為自己看得見車,但很多交通意外證明,人永遠無法完全判斷車速。尤其長者總愛舉手一揮,以為車就會停下來,而兒童及使用手機的低頭族,總愛低頭過馬路,更容易發生意外。
   
近年「手機行人」亦成為新問題。不少人過馬路時仍然低頭看電話、戴耳機、玩遊戲,注意力大幅下降,司機看手機危險,行人看手機同樣危險。

交通問題其實是公民教育問題
   
澳門每年都進行交通安全宣傳,但效果有限,原因在於交通安全不能只靠宣傳海報及賣廣告,實在需要從小培養。日本幼稚園已教孩子如何過馬路、芬蘭小學生學習道路規則、德國學生甚至接受單車駕駛課程,交通教育其實就是公民教育。孩子若從小知道,排隊是尊重、禮讓是文明、守規則是責任,長大後便較少違法。反之,如果從小看到大人闖紅燈、雙重泊車、衝燈搶道,孩子也容易模仿。因此,家庭教育比罰單更重要。
   

如何讓駕駛者與行人共同守法?
   
也許,治亂世用重典仍是無辦法中的辦法。例如加重違法成本,如果違規代價太低,阻嚇力便不足。可考慮增加駕車使用手機罰款、累犯加重處罰、增加扣分制度、嚴重者暫停駕駛資格,讓違法必須付出代價。政府也可以推動電子執法,澳洲、新加坡及香港均大量使用科技執法。澳門可研究AI手機偵測系統、斑馬線監察攝影機、自動檢控系統等協助。

    改善道路設計也是非常重要且根本,好的道路會引導正確行為。例如增設行人安全島、提高斑馬線高度、加設閃燈系統、擴大學校區慢駛範圍、讓駕駛者自然減速。強化學校教育也是非常重要,澳門亦有學校從幼稚園開始進行交通教育,惟是,一次性的教育難以匹敵長久的隨意開車隨意過路的積習。交通安全應納入生命教育,學生除了學習規則,更要理解一次違規可能改變一生,透過模擬體驗、案例分析、交通劇場等方式,可提高學生警覺。
   
文明交通不能只靠警察,當社會普遍認為「停車讓人很正常」、「亂過馬路很丟臉」、「開車看手機不負責任」,違規自然會減少,證諸歐洲諸國,文化的力量往往比法律更持久。

   
有人以為停車讓行人只是浪費幾秒;有人覺得看手機只是一瞬間;有人認為亂過馬路只是走捷徑。然而,交通意外往往就在這幾秒之間發生。澳門是一座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的小城市,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長途駕駛,但交通事故卻仍然頻繁。問題不在道路,而在人。真正安全的城市,不是有多少罰單,也不是有多少攝影機,而是每一位道路使用者都懂得尊重生命。司機願意停一停,行人願意等一等;少看一次手機,多看一次路面;少搶一秒,多留一分安全。因為,在馬路上沒有人只是司機,也沒有人只是行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別人生命安全的守護者。只有當禮讓成為習慣、守法成為文化,澳門才能真正建立一個安全而文明的交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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