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澳門特首賀一誠宣佈因為健康理由不再競逐下任特首,旋即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就辭任,八月二十八日宣布參選下屆行政長官。
在首次記者會上,岑浩輝提出選舉口號「奮發同行、持正革新」後,馬上嚴厲批評澳門財政收入歷來主要倚靠賭博業,但一業獨大,為澳門帶來很大負面影響,尤其回歸以後,賭博業經營擴張,加速發展,過程中卻失序,野蠻擴張,擠占了社會和人力資源,影響了年輕人的就業選擇。他說,競選特首是展示新擔當和新使命,又表達了對澳門發展重點是融入中國發展大局、發展對外關係、依法治澳、經濟多元化等。在加強經濟多元化建設上,澳門需要發展全球葡語國家和東南亞國家的經貿及文化往來,澳門是中西文化交流平台,當地有土生土長的葡人社群,要利用這些元素及中葡經貿合作論壇,拓展澳門與各大洲葡語國家的關係。在國際環境正在變化,中國和澳門同時面對挑戰,在這種情況下,澳門需要改革創新。
如無意外,岑浩輝篤定是下一任特首,如同很多關心澳門未來發展的朋友一樣,都會問說,一個在終審法院默默耕耘二十五年的法官,如何能在公共行政、教育、財政、工務、交通、文化、社會、旅遊、博彩等錯綜複雜的領域管治得井然有序,還要多元發展。的確,誠如岑浩輝說,澳門一般人不太認識他及終審法院,正是他管理下的司法獨立成功之處。岑浩輝又說,終審法院其實就是個小政府,意味著過去他能管好終審法院,未來會管治好澳門特區。
岑浩輝即將從法律專業踏上行政領導之路
岑浩輝作為澳門司法界的翹楚,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作為法官,率先是個恪守法治精神的領袖,更要借助司法的歷練與優勢去管治好澳門特區,換句話說,作為特區政府的領導者,如何運用法律專業在行政管理中的應用和挑戰,將是岑浩輝的一大挑戰,亦是考驗他是否有將法治善用作管治的政治智慧。
岑浩輝在司法界的長期服務,使他在法律條文的理解與應用上有著深厚的造詣。作為終審法院院長,他的主要職責包括法律解釋、裁決爭議案件和確保法律的公平與公正執行。然而,岑浩輝擔任終院院長近二十五年,任內曾經處理過多宗重要案件,包括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前檢察長何超明貪污案、二○二一年警方禁辦「六四燭光晚會」案,以及
DQ立法會參選人資格上訴案。甚而,岑浩輝在二○一九年,接受中國新聞網訪問時指出,自己為二十年終院院長任內裁決的289件案件,無一案曾引發人大釋法感到欣慰。他又表示司法機關視保障「一國兩制」有效實施爲使命,「只有『一國』穩定了、發展了,『兩制』才能有更好保障和發展;沒有『一國』,整個一國兩制的憲制性安排都會受到衝擊。」
到底,法律專業是否能無縫轉換成為一個行政領導者所需的治理能力,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眾所周知,法律專業知識賦予了岑浩輝嚴謹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高超的分析技巧,這些能力在解決複雜行政問題時至關重要。例如,在制定公共政策和處理政府事務時,法律專業知識可以幫助他精準地評估政策的法律風險,並確保政策的合法性。此外,法律背景還能提升其在行政決策中的透明度和問責制,這對於維護特區政府的公信力至關重要。
再者,司法獨立性與行政決策的平衡亦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在司法系統中,岑浩輝一直強調法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這也使他在社會中贏得了廣泛的尊重,亦是他能謹守終審法院院長長達二十五年的理據所在。然而,作為行政領導者,他將面臨更多來自政治和社會的壓力,這可能與他此前堅守的司法獨立理念產生矛盾。如何在行政決策中保持司法獨立的精神,同時又能靈活應對政治現實,將成為他面臨的重要挑戰。
作為法律專業工作者,必須經常透過制定法律草案,再經立法會細則討論通過,相關的政策才能有效施行。所以,岑浩輝理應在法制與政策的制定比過去的特首更有優勢,關鍵是如何將法律成為有利於推動政策的原動力而不是阻力,更不是法律變成空話是他成為特首的重要職責之一。作為一名法律專家,岑浩輝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可能會傾向於從法律角度出發,以確保政策的合法性和合憲性。這種法律嚴謹性將有助於提升政府政策的可執行性和長期可持續性。此外,他能夠通過對法律條文的深刻理解,更好地預測政策實施中的潛在法律問題,並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他能夠指導政府部門如何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靈活應對政策執行中的變數。同時,他也能夠在法律框架內調整政策執行的策略,以更好地適應社會需求。
常識告訴我們,管理整個澳門與管理終審法院是兩碼子的事,無論從廣度、深度與難度都存在很大的差異。從法院到行政的領導力轉型,不僅僅體現在專業技能上,更在於如何管理和激勵團隊,制定長遠發展戰略,以及應對複雜的社會和政治挑戰。作為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主要的工作是管理法院的運作,這與管理整個特區政府存在本質上的區別。也許,就要看岑浩輝是否具備知人善任的能力,能為澳門市民找到一群有能力、有擔當、有遠見的司局級官員。更甚的是,還要看他是否能在賦權與領導特區管治班子的能力。因為,法律專業背景賦予了岑浩輝解決問題的某些優勢,但行政管理需要的不僅是法律思維,更是全局觀和管理技巧。特首作為行政領袖,需要對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控。如何在法律思維與行政實務之間找到平衡,並將法律知識轉化為具體的管理行動,將是岑浩輝面臨的另一重大挑戰。例如澳門目前有十八萬外勞,本地勞工經常詬病有關法規保障不健全,就算解僱賠償上調到二十五萬,都不是一個根本的解決辦法。雖然,星斗市民無票選特首,但對下任有法律背景而又與商界有距離的特首是很有期盼的。
社會對有終審法院院長背景的特首操守有更高期待
終審法院院長作為司法體系的最高領導者,不僅需具備出色的法律專業能力,還需要擁有無可挑剔的人格、操守及專業核心素養。終審法院院長具備法律專業素養,理應熟悉國際法、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各領域的法律規範。這不僅僅是對法律條文的理解,更要能夠準確把握法律的原則、精神和演變趨勢。這些法律素養理應對岑浩輝在民生、社會、交通、對外交往、甚至構建國際關係,都應該帶來種種優勢。
作為特首,最怕被市民評論用人唯親,也許,一向獨立自主的岑浩輝理應沒有人脈、人情及利益的包袱。岑浩輝一直強調自己裁決秉持公正,無論案件涉及何種社會地位或權力背景的人士,都根據法律事實做出無偏見的判決。這種公正性是司法權威和信任的基石,亦是公平、公正與公開管治澳門的優勢。作為司法系統的領袖,終審法院院長必須展現高度的誠信,任何形式的腐敗或利益衝突都會嚴重損害其公信力。誠信包括在工作中秉公辦事,保持司法獨立,抵禦任何外部壓力或誘惑。無論在職務上還是在私人生活中都應當表現出高標準的行為準則,必須始終維護司法的尊嚴與公正,並以身作則,為下屬和公眾樹立道德榜樣。終審法官理應練就堅韌與冷靜的態度,作為司法系統的最高負責人,院長在面對各種複雜案件和壓力時必須保持冷靜和堅韌。無論是外部輿論壓力還是內部困難,都需要具備迎難而上的勇氣和從容處事的態度。
沒有人是天生的卓越領袖,亦沒有完人領袖,期盼岑浩輝能好好學習僕人領導,謙遜的領導者能夠承認自己的不足,並願意接受建設性的批評。這種開放的態度能夠幫助他們從不同的觀點中獲取有價值的意見,促進更廣泛的社會共識和政策制定的科學性,對特區政府及全澳市民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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