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5日 星期日

吃狗無罪VS愛狗有理

 


 

    為何韓國人偏愛狗肉呢?是因為他們野蠻?未開化?沒有同理心?噁心嗎?還是因為冬天寒冷吃狗肉保暖呢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認為朝鮮半島居民很早就在食用狗肉,慶尚南道一舊石器時代遺址內也曾發現狗骨,且在咸鏡南道的高句麗古墳,還存有食狗肉壁畫。新羅與高麗時代前期,因佛教盛行,吃狗肉風氣有所衰退,但到了朝鮮時代又再度流行。甚至,朝鮮時代洪錫謨的《東國歲時記》也提到狗肉之料理法。

  南韓人愛吃狗,認為夏天食用黃狗更具醫學療效。今天的韓國,年輕人大多不食狗肉,但是,傳統市場,如東大門、南大門,甚或大學校區附近,還可看到商家懸掛用狗肉作食材的「補身湯」及「四季湯」等招徠。

  時移世易,日趨不婚不育的世代,將狗從食物鏈中剔除變成寵物已經是全球化的現象。南韓政府終於經不起民眾的施壓,必須徹實回應公眾對動物權利和國際形象的擔憂,亦為了杜絕食用狗肉風俗,由執政黨提出,罕見地得到跨黨派支持,國會於一月九日,以兩百零八票贊成、兩票棄權獲得通過,禁止生產和銷售狗肉的法案,結了幾世紀以來為人詬病的吃狗肉習俗,被譽為南韓動物權益的「歷史性勝利」。

  

平行時空的廣西玉林依然舉辦狗肉節

    想起廣西玉林,大家一定想到正骨水。可是,更廣為玉林人引以自豪的,是他們的荔枝狗肉節。吃狗肉是中國人的傳統,古代又叫香肉地羊;在澳門,更有「狗肉滾三滾,神仙企不穩」。筆者記得小時候去過新橋,就看過臘狗肉,整隻狗像一隻燒鴨般掛起來,終於明白為何要「烚熟狗頭」來形容笑逐顏開了。

    自古以來,荔枝狗肉節是廣西玉林市民自發的節日,每年夏天,當地民眾會呼朋喚友一起歡度佳節,食狗肉配荔枝下酒。近年,愛護動物份子口誅筆伐,媒體亦不斷高調報導,卻引來玉林民眾的強烈反彈。他們認為傳統習俗需要尊重,狗與馬、牛、羊、豬、雞並稱六畜,專門養殖用來食用的狗肉,是可以吃的。人們可以視狗為人類的好朋友,但不能說吃狗肉就是野蠻,是不道德的錯誤的行為。牛是農民的好拍擋,一生勞苦耕作,老到無力耕田時,還不是被宰吃嗎?愛吃狗的人還會引用《國際紐約時報月刊的報導,說中國每年有一千萬以上的狗被烹煮成香肉,而每年屠宰四千八百多萬隻牛及七點一六億隻豬,吃狗還是少數目啊!一句說到尾,愛吃狗的人堅稱說,你可以不吃狗,但就不能惡意批評愛吃狗肉的人,理應互相尊重。

  

狗是家人、夥伴、還是食物?

    早在三千年前,野狼已被馴養成為守護家園禽畜的忠誠伙伴。生物學家Adam Mikosi在其名著《狗的行為、變革和認知》(Dog Behaviour,Evolution,and cognition)中說「狗會跟隨人的習性演化,迎合人類生活,和平共存,忠誠是犬隻特有的。在動物倫理中,感性勝於理性,人類對動物的愛來自於我們的親職本能的移轉。」

    現代人經濟生活富足,但心靈越發空虛,寵物正正能填補人類情感的空疏,尤其是透過撫摸愛犬而感到窩心,跟牠們說俏俏話時能放鬆緊張心情。美國著名心臟學會官方期刊期刊循環》(Circulation)特別針對犬隻做了一個長達十二年的數據搜集及追蹤研究,發現每日都擁抱狗狗的主人,因心臟病而死亡的機率減少21%,這個研究最近還得到哈佛大學醫學院心臟科專家的認同。

    顯然,忠誠與守護能促進人類與狗建立深遠的感情關係。再者,新生代對於婚姻育兒的觀念已經不同,視結婚生育是一種沉重的生活擔子,更在意自己的自由生活空間。於是,我們看到一個貌美如花的少女可以俯身執拾愛犬的便溺,然後,將狗狗一抱入懷,揚長而去。可是,論及談情說婚,要拿出很大的勇氣,冒著心靈受重創,許多後生仔女都望而卻步,寧願養一隻可愛可控的小狗。

    眾所周知,狗作為警犬是對維持治安及破案非常有幫助。因為,狗擁有很好的專注力,很快就找到目標;狗有很高的服從性,無論面對甚麼突發狀況,都能穩定下來,不會亂跑,在原地聽候指令;再者,狗有高度警惕性,可以更好保證人員的安全;當然,狼狗的外表有一定震懾力,讓罪犯不敢輕舉妄動。

  對於盲人來說,導盲犬是他們生活中最忠實的夥伴和最得力的助手;對於地震廢墟中的生還者來說,搜救犬可能是他們唯一生還的希望;對於那些空巢老人來說,伴侶犬是他們在世上最後的忠誠生活依靠;對於自閉兒童來說,訓練有素的狗醫生可能是打開他們緊鎖的精神世界的唯一鑰匙。

 

法律面前,貓狗比許多動物享有更平等的待遇

  其實,歐美國家早已立法禁止屠宰及吃用狗肉。二○○四年,義大利議會正式通過針對虐待動物和遺棄動物的法律,違法者科處一年監禁及罰款一萬歐羅。香港法例第167A章第22條說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貓只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任何人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臺灣是個生產優質米糧的地方,傳統以來,民間一直都把牛當工作夥伴,因體恤牛為人類工作,而自願拒吃的習俗。臺灣動保法在二○一七年修訂後,除了之前禁止販售、購買外,進食與持有貓狗肉,繼而納入違法的範圍。德國不允許吃貓狗猴肉,並且不准進口。制定法律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狗和貓是人類生活上的同伴動物。

  澳門第4/2016號法律《動物保護法》有五禁,一、禁止虐待動物,不得使其承受不必要痛苦;二、禁止飼主遺棄寵物,但將動物送往市政狗房或民署許可的動物收容中心處理除外;三、禁止舉辦、宣傳或驅使動物搏鬥;四、禁止展示或售賣未滿三個月齡的貓、狗;五、禁止以不當目的宰殺或售賣動物,違法者,處以刑事責任,最高監禁三年,罰款二千至十萬元。

  可以看出,每個國家地區都陸陸續續用法律,大大提高善待動物的道德尺度,提昇及保障整個人類社會的文明,太監、奴隸、裹小腳、童養媳等都在歷史長河裡消聲匿跡了;又如取締性別歧視,又或是立法禁止家暴等,都要經年累月,衝破多重傳統文化的約定俗成,才能進步到今天。普世價值認為貓狗是同伴動物,和人類有親近的夥伴關係,這些禁食同伴動物的法律規定,證實吃食甚麼肉,不單獨是個人吃食喜愛的選擇,挑戰更大的是,社會大眾對與人類生物給予莫大的同情。

 

是時候移風易俗,取締文化霸權

  說到為甚麼不能吃狗肉,中國著名良心作家王開嶺曾經撰文指出一隻狗的生命感受、情感構造、智力活動,和一個天真的兒童相仿。正是這種靈性,這種與人的生命聯繫,讓狗擺脫了簡單的實物角色與使用價值,使人對之報以一種審美與親情態度。對它的稱呼,不在是族群統稱,而是獎勵了一個小兒暱稱,牠享有個體地位和情感戶籍。在王開嶺來看,貓狗作為分享人類文明最多的動物。

  從文化角度而言,很多地方有幾千年吃狗的文化習俗,如吉林延吉、廣西玉林、貴州花江、江蘇沛縣,這四個地方都是吃狗的熱點。文化氣候累積經年,是要繼續尊重他們的文化還是要移風易俗呢從人類文命進步及普世價值而言,落後野蠻、血腥殘忍等不良習俗的確需要往以文明為本的方向改善。

 

  在網路上看到一個愛狗的公益廣告,深深感動!

我不吃狗肉,怕吃到給人家守了大半輩子門的狗;

我不吃狗肉,怕吃到某個孩子從小的玩伴;

我不吃狗肉,怕吃到某位老人的陪伴;

我不吃狗肉,怕吃到退役的警犬;

我不吃狗肉,怕吃到救過人命的工作犬;

我不吃狗肉,怕吃到某個盲人的眼睛....
  狗對人的忠誠,甚至超越了人對人的忠誠,讓我們一起向吃狗及舉辦狗肉節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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