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立法會公佈第8/2023號法律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實施。雖然,在諮詢期間,有聲音說修法內容及概念不清晰,擔心「以言入罪」陷阱處處、本地言論自由被進一步收窄。記得去年,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指,政府在法律基礎上會充分保障言論自由,惟在現時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暴力」手段比比皆是,故修法建議引入「「非暴力」;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華補充稱,維護國家安全是依法行使言論自由的前提,兩者並不矛盾。
無論是民主國家還是威權國家,都聲稱有充份的言論自由,都肯定是所有文明社會的基石。到底,何謂言論自由?有沒有明確的界線?學校該秉持何種哲學去教導言論自由?當然,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公民教育課本裡,都有教導言論自由。那麼,回到我們的生活日常,教導言論自由的機會比比皆是,甚至連看一齣電影,都可以學到言論自由?信不信由你!
何謂言論自由?
根據維基百科的解說:「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任何人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後來受到政府或他人以行為報復。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傳播資訊或者思想的實際行為。」
不錯,不會有人反對言論自由是人的基本人權,但不等於無界線無底線地發表言論,是「法定」的政治權利,即是說是有其限制。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根據穆尼埃的建議,著手起草《人權宣言》。其中第十一條說:「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
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用這項自由負擔責任。」到了一九四八年,聯合國在巴黎召開的大會會議,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十二條說:「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二○一八年十二月月十日,在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七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發來賀信說:「《世界人權宣言》是人類文明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文獻,對世界人權事業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中國人民願同各國人民一道,秉持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人類共同價值,維護人的尊嚴和權利,推動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開創世界美好未來。」
綜觀人類言論自由的發展歷史,得出五種基本價值:
1. 維護人性尊嚴:人異於禽獸在於人類憑客觀理性及主觀情感去過自尊尊人的生活,政府施政的目的就是要締造這樣相互尊重的生活條件,讓每一個人得到應有的尊重,亦促使每一個人必須尊重別人。
2. 有助於個人自我實現:眾所周知,在物資不餘匱乏的社會,政府社會有責任保障每一個公民都有自我實現的權利,言論自由讓人展現自我,突破自我界限,踐行充份自我實現的基本方式。
3. 有助於發現真理:為了發現真理,必須允許人們自由地思想和言論,對事不對人,只有這樣,才能將各種事實和觀點呈現出來。每個人都會犯錯及不足,只有讓人們進行自由表達和交流,才能發現和改正錯誤,讓真理越辯越明。
4. 有助於政治參與和公共決策: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中主張,「人就其本性,是政治的動物。」孫中山亦說「政治是眾人之事」。所以,言論自由不僅是用於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更有助於讓市民可以參與公共事務,發表政見,繼而參與政治,讓政府施政更全面更合情合理,更能照顧社會多元的需要。
5. 有助於維持社會穩固與變遷之間的平衡:言論自由給公眾提供表達不同看法並形成理性判斷的良好機會,讓人們學會說理及接受自己不贊成的決策。在言論自由受到保護的社會裏,人與人之間既保持着健康的分歧,和而不同,求同存異,這亦是成熟公民應有的素質。
全球的國家政府,無論實行何種政治制度,都認同自由是普世價值;無論是那一種自由主義,都必須承認對自由的尊重同時,確認自由是有法律、規範、道德及倫理的界限。一個民主自由成熟的社會,法律只是對言論自由的最基本保障及限制;更重要的是共同構建具言論自由的公民社會,包括鼓勵不同意見的表達、討論、辯論;保障有言論自由的空間,而不受到掌控威嚇。
看《白日之下》學捍衛言論自由
學校教育的目標是培養一個有言論自由及為言論負責的個體,多種類的課程都能達成既有的教育目標。當然,課程包括直接、間接及潛在三類,如教育暨青年局與人民教育出版社合作的中小學《品德與公民》教科書,就有專章從理論到實踐探討言論自由。間接的課程有《歷史》課程與教學,還有其他學校的科目,都可以促進言論自由的教導。
潛在課程係指在學校或班級教學活動中,有一些未經計劃或事先設計的活動,卻會暗中影響到教育目標達成的種種活動或經驗,如參觀訪問、生活體驗、甚至電影欣賞都可以。甚且,潛在課程比較生活化,比在課堂硬銷也許更容易讓學生接受及吸收。
近日,在線上線下備受好評的香港電影《白日之下》,表面上是一齣講社會福利的電影,實在亦有言論自由的教導價值。由簡君晋執導,余香凝、林保怡、姜大衛、梁雍婷等主演,根據真實的新聞個案,以新聞工作者的言論自由視點出發,披露殘疾院舍中,虐待院友的真相,這裡不宜劇透太多。
記者曉琪潛入殘疾院舍「彩橋之家」,假扮姜大衛飾演的假癡呆老人通叔的孫女,就虐待院友作出偵查報道,是為了透過採訪證諸她身處的社會仍然有言論自由,報導自由,甚至批判自由的普世價值。雖然,曉琪被上司罵:「沒有證據的新聞不是報導,是誤導!你以為可以改變世界?你只是個記者!」她亦不禁反問:「十年之後還會不會有記者?」曉琪亦深信:「如果有人記得的話,兩天也好。」這裡,揭示言論自由要面對的是真相還是後真相,是真報導還是誤導,這些都不是單純的說理課堂可以讓學生明白的。再者,言論自由更必須透過鍥而不捨的爭取,真相與真理的價值不在於是否獲得好評或個人的名成利就,而是捍衛社會公義。
通叔在電影末段,鼓勵曉琪說:「不要為做了正確的事而內疚。」這句話似是輕描淡寫,實質非常有倡導言論自由的價值。本文前述言論自由除了是權利亦是義務,必須為種種言論負責,即是要承擔後果。證諸歷史及政治,言論自由的後果實在可大可小。惟是,學生求學時期,理應教導他們言論自由的崇高價值,個人對捍衛言論自由的高尚情操。所以,為了言論自由,不猶豫,不追悔,甚至不放棄,是非常重要的公民教育價值。
電影只是不斷強調,面對巨大的政治體制及幾近無制衡的公權力,社會大眾都是弱者。然而,面對後真相及假資訊的社會,除了旁觀、冷漠、放棄、只顧好自己,教育是良心工作,還可以視教導獨立思考、分析判斷、關心、行動為己任。
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說:「為甚麼禁止褻瀆自由?只有三個解釋:1、它過去做了壞事,怕人們提起;2、它正在幹壞事,怕人們批評;3、它準備幹壞事,怕人們揭露。總之,褻瀆禁止自由一定是與壞事相關,絕對不是好事。」
學校向來以智育及學生升學為主要的教育任務,可是,當我們說教育即生活,教育不是培養一堅離地的書呆子,而是要培養能建設自己與建設社會國家、具良知的優秀公民,言論自由理應在學校佔一重要教育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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