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四地大中小幼師德敗壞新聞一波接一波,再次向教育界發出警號,如果教育界與社會界對言教身教境教置若罔聞,只要求教師能教出人才輩出的學生,而毫不正視其品德操守,意味著教育只是一門人才培訓,有才劣德,無關宏旨,更見教育率先向功利現實低頭。 大學是師德敗壞重災區 六月十五日,香港《星島日報》報導,中國著名清史學家茅海建,於二○一五年起擔任澳門大學特聘教授,因性騷擾女生,被澳門法院判囚七個月,緩刑兩年。香港《明報》引用網傳的法院判決書稱:「茅海建以直接正犯、故意及既遂方式觸犯《刑法典》第164-A條所規定及處罰的一項‘性騷擾罪’,判處七個月徒刑,暫緩執行,為期兩年。」據《星島日報》報導,自稱案件女受害者在社交平臺發文說,她已於六月十三日收到法院的判決通知,並說十十一個月追求正義的生活終於結束了,感謝澳門的法律,終於給予了我應得的尊嚴。茅海建本人至今沒有回應此事。澳門大學六月十四日回復《星島日報》詢問時則說,茅海建已經離職,不清楚情況。中國紅星新聞報導,網上關於茅海建的討論在當天中午突然增多。報導沒有闡明有關討論,但稱經查詢發現,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官網已把茅海建移出研究員名單。 前事不忘,前澳大法學院研究生院院長莫世健,二○一八年涉性侵另一所大學的內地女學生,二○二一年被中級法院判刑六年,並須向受害人支付十萬元精神損害賠償。莫世健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要求推翻裁判,最終上訴於二○二二年七月被終審法院駁回,維持二審判決。 翻查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四章之教學人員第二十四條的教學人員資格,完全沒有就任教高校的教學人員的道德操守有任何明文規定要求。 中小幼學校領導、教師、甚至輔導員敗德照樣上班育人 前小學教師黃老師於二○一六年被學校無理解僱,點算賠償時始發現學校挪用其公積金對沖解僱賠償,扣除後只拿到六百多元,而本來該得的無理解僱賠償接近八萬元無故消失。黃老師不服,去勞工局申訴,但勞工局認定學校做法並無不妥。黃老師只好自費狀告初級法院,初級法院判黃老師勝訴。校方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主審法官在判詞裡強調,設立公積金旨在確保教師退休權益,而非保障學校能夠挪用此款項支付解僱賠償。公積金是根據《私框》第四十三條設定的強制退休保障,解僱賠償則是按《勞動關係法》第七十條規定的強制勞動保障,兩項制度原意不同,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被曲解為「容許對沖」。 最近,澳門一所中學一單「十多名老師欣賞學生裸露影片」事件鬧到上法庭對簿公堂,網路上,從校長、教師、甚至學校社工都被罵得體無完膚。事件仍在法院審理。還有,網路上瘋傳一名大學教育學院男實習生,與一名女家長發生不倫關係,看過影片的無不覺得很噁心。事件更讓人關注師範教育的收生、師德教育及實習督導的問題仍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間。 查找澳門提供師範教育的大學,除了幼兒教育有教師倫理課,小學教育有教師倫理與教師專業發展,中學教育只有選修部份有開教育哲學及道德教育,足見整個師範教育對於師德的培養何其薄弱與輕視。登上大學的官網,亦未見有大學教學人員的道德操守議會組織,也許這方面的缺口應盡快補上。 防微杜漸是道德操守 遠勝法治補救善後 眾所周知,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理應高於法律。一個人可以逃過法律制裁,但一定逃不過良心責備。就如坐巴士沒讓座給孕婦、長者、傷健、小孩,文明社會不會制定法律去制裁。因為,社會總是期待人能以良知行善,而不是事事訴諸法律裁決。同樣,作為教育工者,無論是校長、教師、學校活動組織者等,社會皆以道德標準而不是法律標準要求,當然,像前述的兩位知名大學教授,既違法亦不符合道德要求。 新自然法論學者富勒(Lon L. Fuller)區分兩種道德,一種是期待性道德(morality of
aspiration),另一種是義務性道德(morality of duty)。前者是指幸福人生、美德與人的能力應得到充分實現,也就是說,背離這種道德便意味著一個人沒有將他自身的能力發揮到最好,或是沒有實現社會所期待的美德。另一方面,後者是指有秩序的社會中不可或缺的一些基本規則,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強姦及不可偷竊等刑事罪行。據此,「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文明社會理應不斷追求達致期待道德。 澳門應成立教師公會及教育工作者道德操守議會 到目前為止,澳門並沒有一個有代表性的教師公會(Teacher Unions or
Associations)。其他專業,包括律師及會計師等,都有專業公會,公會的職能就是要衛護該專業的資格、聲譽、甚至操守,有不少地區,連發牌執業資格都由公會決定。教師公會代表教師利益的組織。它們通常是由教師自願加入的組織,旨在促進教師的福利、專業發展和工作條件。教師公會為教師提供支持、代表教師與政府或教育機構進行談判,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和職業權益的提升。就如美國,各州的教育體系中通常有教師公會,例如美國教育協會(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和美國教師聯合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英國有教師公會包括全國教育工會(National Education
Union)和教師協會(Association of Teachers and Lecturers)等。在澳門,跟教師工作很密切的社工,都設置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所以,教師果真要認可或被認可是專業,理應成立有公信力的澳門教師公會。很可惜,就連保障教師權益的教師工會亦沒有。 除了衛護教師資格與權益之外,亦應該有公平合理的教師道德評議機構,一般稱為教師道德操守議會(Teacher Ethics or
Professional Standards Boards)。如美國許多州份在其教育體系中都設立了教師道德操守議會或類似組織,例如加利福尼亞州的教師倫理局(California Commission
on Teacher Credentialing);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有教師道德議會(Teaching Regulation
Agency)的機構。這些教師道德操守議會的作用包括:1.建立道德和專業標準;2.註冊和監管教師;3.處理投訴和懲戒:教師道德操守議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教師道德行為的投訴,並在必要時採取相應的懲戒措施。4.支援教師專業發展;5. 教師事故仲裁及執照被吊銷等。 儘管教師道德操守議會和教師公會在目標和職能上存在差異,但它們的工作通常是相互關聯的。當前的澳門,必須馬上成立大中小幼的教師道德操守議會,從入職品德審查,到處理各項道德操守投訴,都應該全力做好。 師德自重遠勝於法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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