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既要「樹」更要「林」的都更發展


        有一位勤奮的農夫,天天挑水到田裡灌溉,一根扁擔左右各掛著一個木桶,左木桶有一絲裂縫,水自然沿裂縫往地上灑落,往往,到了田地上只剩下一半。右桶沒有裂縫,所以確保滿水灌溉農田。有一天,左桶按捺不住其沮喪,向農夫說:「對不起,因為我的裂縫,讓你每天都少了半桶水灌溉,影響收成。」農夫笑說:「你只看到『裂縫』所產生的疏失,但沒有看到因為的漏水讓沿路的風光很美麗嗎?」第二天,農夫如常擔水去農田,途中跟左桶說:「你今天發現左右兩旁的風景有何不同嗎?」左桶說:「有的,我發現到左邊有小花、小樹,右邊則只有雜草。」
    這個故事警惕我們不僅要注目裂縫,亦不僅要看到完好,更要有具備農夫高處俯瞰全盤視野的能力。農夫是誰當然是為政者,負責整治農田;農夫是誰當然是全澳市民,負責監督政府,免得出現大白象及利益輸送。如果特區政府秉持僕人領導精神,如果市民願意負起監察政府的責任,管治理的桶子有裂縫,亦只會讓路途上長滿芳郁的鮮花,而不至於肥水流向別人田
    我們既要微觀看到,更要宏觀看的視野及能力。都更諮詢誤導澳門市民只見樹不見林,泡製短視讓我們只看到眼前一棵樹,卻忘了都市發展的總體規劃是提供全市民優質生活的樹林。都市更新是一顆樹,甚而只是一個果子,總體規劃是樹林,才是根本。

新政府第一份功課:切實制定好澳門總體規劃等於建構好都市發展的願景
    一三年八月,立法會通過《城規法》,指定於二一四年三月一日生效。其中,訂明要制定城市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但是,一直到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才按照第5/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款而設立的跨部門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就編製澳門總體規劃的具體工作安排進行討論及交流意見。總體規劃是訂立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空間整治、土地利用和利用的條件,並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的城市規劃。根據《城市規劃法》的規定,總體規劃草案完成後,將至少進行六十日的公開諮詢,收集利害關係人及公眾對規劃草案的意見,再就收集到的意見編製意見分析報告,在聽取城市規劃委會意見後,向行政長官提交最終報告。事隔多年,所謂的總體規劃完全沒有下文,據說,現屆政府有意於任期結束前匆匆完成許下的承諾,將總體規劃作為澳門回歸二十週年的獻禮。
    根據《城市規劃法》的規定,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美麗家園」為策略主軸,負責編製《澳門特區總體規劃草案》,當中涵蓋十一項目標,包括鞏固澳門繼續為一個優質旅遊休閒目的地、粵港澳大灣區融合、弘揚推廣澳門歷史文化、活化舊區等內容。
    無疑,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與美麗家園」是整個總體規劃的願景,姑勿論這兩個願景是否有相衝突,特區政府似是堅定不移的往這兩個願景前進。換言之,《城市規劃法》、《土地法》及《文遺法》是否能具體有效實施,以利於達成上述的兩大願景,端向這個總體規劃是否全面、深入及具備永續發展的條件。
    從政府善治及公司組織的美好發展,均依賴是否能制定永續發展藍圖及優質生活指標的總體良好願景。誠如二年的東京奧運會提出願景是:「所有人都力爭突破自我(全員突破自我)」;「每個人都相互認可(包容與和諧)」及「連接未來(承上啟下,傳承未來)」。有了這樣的共同願景,世界各國都能共同朝這個願景努力。有一家美容院名為Be Lady,網頁上的願景就是變靚D,一目了然。

新政府第二份功課:切實整合總體規劃與三個法律,建構美好都市發展
   現屆政府例牌拖字訣,一拖就五年,只能草草了事,臨退場前,突襲來一個《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當然只是一場公關Show,或者如坊間評論說為地產黨鋪好搵大錢路。所以,市民只能寄望新政府把城市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從抽象的願景理念,到具體藍圖策劃,兼與《城市規劃法》、《土地法》《文遺法》好好整合,才能建構出整個都市更新的樹林,有了整全的樹林」景觀,才能好好去看都市更新的具體發展,即如何植好每一棵「樹」,如此,都更諮詢才有意義與價值可言。
    多年以來,澳門政府奉行山頭主義,各自為政,拖延戰術引領成功追加預算,於是,各種引起市民猜疑的利益輸送接踵而至,試看澳門大學、北安碼頭及輕軌都是鐵證。
    做好總體規劃及三個法律的整合,就是佈下了天羅地網,讓都市更新真的能提升市民的生活素質,亦有利於建構新政府的廉潔高效政正面形象,其好處略舉如下
一、避免各種分肥插旗:澳門政府多個大白象工程,皆源自最開始的規劃有欠明確精準,導致工程質量欠佳,而最為市民詬病的嚴重超支。新任政府果敢正本清源,就要以公眾利益為優先,以政府公帑善用為紅線。都更諮詢已展開,有直選議員及市民非常擔心都市更新淪為強大發展商吞噬小市民權益。如果總體規劃完善,在面臨都更重建時,小業主因為資訊透明度足夠,深切明白自己的權益,才能有機會與地產霸權爭取最大的權益。
二、按制度辦事最能保障全澳市民的居住權益:《土地法》生效至今五年,讓許多批給失效的閒置土地收歸國有,避免長期屯積在地產商手上,亦成為特區及澳門市民的寶貴土地資源儲備,最明顯的例子是守住路環的後花園免成為賭城新據點。《城市規劃法》出台,就是因為欠缺了總體規劃,導致城規委員會討論爭議不斷,無論是在地區未來發展,某些有待審批興建的規劃條件圖及天際線,都沒有根本依據,形成口水戰。還好,《文遺法》雖然實施困難重重,商業勢力難以抵禦,但起碼有法可依,抗衡某些無限放高的建築物出現,影響澳門文遺景觀。
三、多管齊下創設優質生活都市
    單是工務運輸司,已掌管全澳都市發展的主要命脈,諸如工務、城規、房屋、地籍、環保等等,新政府必須審時度勢,以市民總體優質居住生活利益為依歸,統領都市總體規劃,努力發揮與都市更新有關的法律所產生的實效,切忌山頭主義,各自為政,有法不依。有了這樣的規劃,市民才能信任都市更新法規所賦予的都更公司,才能知曉自己所住的舊樓在未來發展所產生的變異,從而心中有數去議價,爭取該有的權益,無論是樓換樓,無論是接受賠款,又無論是接受徵購,條氣都順一點。

    重申一次,只有都更而沒有總體規劃,沒能完善保障小業主的權益;市民要樹更要林,兩者既無抵觸,反而是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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