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6日 星期四

從六天年假談勞動尊嚴、社會想像與生產力迷思

     在近期立法會辯論中,多位議員再次聚焦產假與年假制度的修訂。這並非新議題,卻始終難以推進。尤其年假問題,更像一條被刻意忽略卻越來越撐大的裂縫,卻長期未受到應有的處置。

    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澳門大部分僱員的法定年假僅有六天。這個數字,不僅與鄰近地區存在明顯落差,也與當代社會對「合理勞動」的基本理解格格不入。多年來,無論是勞工團體、社團領袖,抑或立法議員,均持續倡議修法增加年假,但似乎一直被老闆忽視。問題並不只是「放幾多日假」這般簡單,而是我們如何理解工作?如何理解人性?澳門作為一個國際都會,卻非常保守地視生產力等於坐班按時工作,卻忽略打工仔的尊嚴其實是工作績效的關鍵因素所在;澳門政府及僱主對於打工仔的年假缺乏想像力,而想像力卻是更有創意解決勞資糾紛的有效方法啊

年假的起源於工人鬥爭到現代國家責任

    年假並非天降福利,而是工業化歷史中無數勞工爭取而來的制度成果。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歐洲工業社會面臨嚴重的工時過長、職業傷害與勞工耗竭問題。最早提出「帶薪年假」概念的,並非慈善家,而是工會與左翼政黨。1936年,法國在「人民陣線」政府下,正式立法確立兩星期帶薪年假,這一制度迅速成為歐洲福利國家的標配。

    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在1970年通過《第132號公約》,明確指出年假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而非老闆的恩賜。該公約建議最低不少於三星期,並強調休假必須「連續、可實際使用,而非名義存在」。換言之,年假的誕生,本身就是對「人不是機器」這一命題的制度回應。

年假的意義與價值不只是休息,更應視之為社會資本

    在公共討論中,年假常被誤解為「偷懶」、「雙輸」、「增加成本」。這種理解,本質上仍停留在前工業時代對勞動的刻板想像。年假,從來不能只看作成本,而是一種延遲回報的社會資本,甚而是企業及工友的長線投資,回報非同凡想。事實上,年假的價值至少體現在三個層面:

第一、對打工仔而言,是身心修復機制長期高壓工作會導致慢性疲勞、情緒耗竭與判斷力下降。充足的年假,有助於預防職業倦怠、精神健康問題與家庭關係破裂。

第二、對家庭而言,是關係重建的時間家庭不是靠「下班後一小時」維繫的。年假提供的是完整而連續的共同生活時間,對育兒、照顧長者與伴侶關係皆具關鍵作用。

第三、對社會與經濟而言,是長期生產力投資大量研究顯示,休假制度完善的社會,勞動生產率反而更高,工傷率與離職率更低,企業的人才留任成本亦隨之下降。

各國如何處理年假爭議

    世界各地並非沒有爭議,但處理方式卻值得澳門反思。在德國、法國、北歐國家,法定年假普遍介乎2030天,企業可在此基礎上提供更高標準。政府清楚界定最低保障,將「談判空間」留給勞資雙方。日本與韓國曾長期被視為「過勞社會」,但近年政府主動介入,強制企業確保員工實際休假,甚至設立「不休假罰則」,防止年假淪為帳面數字。新加坡雖屬自由市場經濟體,但法定年假亦隨年資遞增,最低七天起步,亦高於澳門。香港打工仔的有薪年假根據《僱傭條例》而定,受僱滿12個月後開始享有,首年至少7天,年資增加可增至最多14天,年假薪酬按過往12個月平均日薪計算,而年假日數多於10天的部分可選擇換成薪酬 

澳門六天年假反映的不是經濟,而是想像力不足

    澳門長期以「服務業城市」、「節假日需求高」作為年假偏低的合理化理由。然而,這種說法經不起推敲。首先,服務業高度集中的城市並非只有澳門。拉斯維加斯、東京、巴黎同樣以旅遊與服務業為主,卻未因此壓縮勞工的基本休假權利。其次,六天年假並未真正提升服務質素,反而造成高流失率、低歸屬感與隱性疲勞,最終由企業承擔更高的培訓與管理成本。更深層的問題在於澳門的勞動政策,仍停留在「勞動等於出勤」的思維,缺乏對現代工作有工時制轉態為「責任的想像。

    近十年,全球出現一個明確趨勢,就是工時下降,效率上升。冰島、英國、西班牙、日本多地試行「四天工作制」,結果顯示員工幸福感上升、生產力持平甚至提高、病假與離職率下降。這些實驗顛覆了一個長久的迷思,工作時間越長,產出越多。事實恰恰相反。創造價值的關鍵,不在於「坐在公司多久」,而在於精神狀態、專注力與創造力。年假制度,正是這種思維轉變的起點。

    政府與僱主必須明白休假不是對立,而是合作共贏。要推動年假改革,單靠道德呼籲並不足夠,必須從制度層面入手。對政府而言,年假應被視為公共健康政策與人力資本政策的一環,而非單純勞資糾紛。透過分階段調升、行業差異化與中小企支援,可降低改革阻力。對僱主而言,休假不是放任,而是管理工具。給予員工可預期、可安排的休假,能提升忠誠度與工作投入感,減少「人在心不在」的隱性怠工。真正成熟的企業,追求的是單位工時的價值最大化,而非人力的極限消耗。

為何增加年假,需要想像力?

    談年假,往往最先遇到的不是數字問題,而是想像力的貧乏。在不少政策討論中,「增加年假」總是立刻被轉譯為「企業成本上升」、「人手不足」、「營運困難」。這種即時反射,說明我們的公共想像仍被一條單線邏輯所主宰——工作時間等於產出,產出等於競爭力。然而,真正成熟的社會治理,從來不只是管理既有現實,而是敢於想像另一種可能。增加年假,並非簡單把「六天」變成「十天」或「十四天」,而是要求政府與社會重新思考,工作在一個人生命中的位置,究竟是全部,還是一部分?缺乏想像力的制度,只會在原地修補;有想像力的制度,才會重新設計生活。

增加年假,為何是歸還打工仔尊嚴的正道?

    尊嚴並不只存在於薪金數字之中,而體現在一個人是否被視為「完整的人」。當一名打工仔一年之中,除了病痛與突發事故,幾乎沒有連續、可自主支配的休息時間,這本身已是一種對人格完整性的侵蝕。在只有六天年假的制度下,休息被壓縮成奢侈品,家庭時間被切割成零碎片段,生活只能在疲憊的縫隙中勉強拼湊。這不僅影響個人心理健康,也削弱了公民對城市的歸屬感與未來感。增加年假,並非施捨,而是把被制度剝奪的時間,歸還給本應擁有它的人。這正是公共行政倫理的核心。

增加年假,為何能打破生產力的迷思?

    長久以來,我們被一個迷思所困,工時越長,城市越進步;勤力越多,經濟越好。然而,現代經濟早已證明,這是一種過時的工業時代殘影。真正的生產力,從來不是靠時間堆疊,而是靠判斷、創造與協作。疲憊的員工,只會製造更多錯誤、更多內耗與更多隱性成本。相反,擁有充足休息的人,更能在有限時間內作出高質量決策。增加年假,本質上是向政府與僱主提出一個挑戰,你是否有能力管理效率,而不是只管理出勤?

    當制度仍以「工時制」作為衡量標準時,生產力就永遠停留在低水平競爭。只有當休息被制度化、被正名,生產力才有機會從「消耗型」轉向「創造型」。增加年假,並不是激進主張,而是遲來的現代化要求。真正困難的,從來不是日數本身,而是是否願意承認,一個尊重休息的社會,才配得上談效率;一個懂得留白的制度,才稱得上成熟。

    當澳門願意用想像力重新理解工作,用制度歸還尊嚴,用科學重估生產力,年假,才會不再是一場拉鋸,而是一條正道。一個城市如何對待勞動者的休息權,往往比口號更誠實地反映其價值選擇。

    筆者多年前任職學校領導時,將每週五天半上班上學制改為五天制,又將老師的「工時制」改為「責任制」。結果是老師的請病假事假銳減,績效大大提升。按教育法規,中小學每學年至少上195天課,剩下的170天,到底是白白浪費,還是「日」有所值,明就明,唔明就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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