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澳門教育界新聞真的多籮籮,有學生及教師輕生,當中,最為在線上線下熱議肯定是嘉諾撒聖心中學(中文部)簡體字語文教科書事件。根據《論盡》媒體報導,網上流傳一封由嘉諾撒聖心中學(中文部)的家長所撰寫,直接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投訴校方公開信。該信提及,校方即將在下學年起使用內地出版社出版的簡體中文課本教授中文,家長對此決定感憂慮,並指出小朋友未來或難正確學習、書寫繁體字。事件公開後,校方曾向家長發公告,指出該決定是響應當局《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2030)》提出的重點發展方向——「培養家國情懷與國際視野」、「發展學生軟實力」等目標,而未來將教授繁簡字,並用繁簡教材。
作出投訴的聖心中家長指出,從新一年書單發現小學將使用內地出版社出版的簡體版中文課本教授中文,對此深感憂慮。「我們深知中文科才是學生學習語文的基石,試想,一個小朋友自小一開始以簡體字學習中文,將來如何期望小朋友能正確書寫繁體字?⋯⋯繁體字是澳門文化的重要一環,作為澳門巿民的我們有責任守護繁體字在澳門的傳承。」校方回應中文科教育課程指,授課仍以粤語為主,以「滲入」的方式使用普通話教學,課堂中將粤普並用。而考卷將以繁體字列印,學生可同時使用繁簡作答,校方要求「小學生對簡體字的掌握至少維持至小學畢業」。另外,在初小設有普通話課,餘暇活動亦設有初小、高小及初中的普通話學習,學生可因應自己的需要選擇。
連日來,經過家長、校友、網友多次在臉書「澳門中學同學家長討論區」及相關平台發文,主調都是小學語文應該用繁體字教科書。當然,亦有家長與學校的連番討論磋商,聖心中文部於六月二十三日向家長發出通告,將取消改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簡體字中文教材的決定,新學年改用教青局出版的中國語文繁體教材。事件擾攘多時,造成師生家長及學校諸多困擾,幸好,家校之間的良性博弈終於取得雙贏局面,亦為學生的語文學習福祉帶來正面影響。更別具意義與價值的是家校間以非常理性溝通的方式處理分歧,求同存異,達成共識,是澳門非高等教育史上家校合作的成功典範。
家校合作ABC
家校合作(home-school
cooperation)是指家庭和學校之間建立起密切的合作關係,共同參與和支持學生的教育和發展。這種合作關係旨在促進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品格全面發展,通過家庭和學校的共同努力,創造一個有利於學生成長的環境。最有代表性的理論之一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朗芬布倫納(Urie Bronfenbrenner)的生態系統理論(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這個理論強調,個體的發展受多層次環境系統的影響,這些系統包括:
1.微系統(Microsystem):指學生進入一所學校讀書,家庭、學校、學生的伙伴群體建立,家校合作就開始發揮作用。2. 中間系統(Mesosystem):指微系統之間的相互關係,如家庭與學校之間的互動和合作,簡單如家長參與學校課外活動。3.外系統(Exosystem):指間接影響學生發展的環境,如家長的工作場所、社區資源等,這些往往就是學校見家長時很想知道的資訊。4.宏系統(Macrosystem):指更廣泛的文化、社會經濟狀況、法律等對個體的影響,尤其當家校有爭執時就會在這個系統內作用,所以,近年,多了學校聘用義務法律顧問。5.時間系統(Chronosystem):指個體所經歷的生命事件和歷史背景對發展的影響。在家校合作的實踐中,學校可以通過家長會、家庭訪問、家校聯繫本等形式與家長保持溝通,家長則可以通過參與學校活動、義工服務、與教師定期交流等方式參與到孩子的教育過程中。這些合作有助於建立一個支持性的學習環境,促進學生的學術成就和社會情感發展。
從聖心是次事件不難發現,過去,家長必須與學校合作的時代已經過去,隨著澳門十五年免費教育行之有效多年,加諸高等教育與持續教育普及,家長及社會大眾對學教育有更高的期待,想方設法參與孩子的教育安排,所以,建構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良性合作系統實在刻不容緩。
建構良性溝通與高效管治的校董會
在二○○六年修訂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法裡,訂明辦學團體必須成立校董會。只可惜相關的規定太空疏,留給辦學團體操作的空間亦太大。證諸先進國家校董會(Board of Education或School Board),通常由多元界別成員組成,以確保學校管理的透明、效率和多樣。校董會的具體組成通常包括以下多類成員:1.家長代表(Parents Representatives):學生家長是學校運作的重要持份者,亦是消費者,他們的意見和需求,理應在學校決策中得到反映、支持與接納。2.教師代表(Teachers Representatives):教職員不單代表自身的利益,亦應確保他們對學校運作的觀點和專業知識被慎重考慮。3.校友代表(Alumni Representatives):通常是指辦學團體委派或聘用的學校運作現任代表,他們對學校的歷史、願景與使命、財政與行政的運作,能提供長期發展寶貴見解。4.社區代表(Community Representatives):這些成員來自當地社區,可以是商界領袖、非營利組織成員或其他社區領袖,確保學校和社區之間的聯繫,所以,有些地區親切稱之為社區家長(Community Parents)。5.學生代表(Student Representatives):在一些國家,校董會會包括學生成員,直接代表學生的聲音和需求,參與學校管理和決策,如紐西蘭、瑞士及芬蘭連小學都允許有學生代表,從小給他們民主參與校政學習機會。6.學校行政人員(School Administrators):例如校長或副校長,這些成員提供管理層的視角,確保校董會的決策符合學校的日常運作需求。目前,澳門一般學校的校長是當然校董,亦有教師代表,只是名額很少。7.專業人士(Professionals):如律師、會計師、教育顧問等,提供專業意見,幫助校董會做出法律、財務和戰略方面的決策。8.地方政府代表(Local Government Representatives):在某些地區,地方政府官員可能是校董會成員,確保學校政策與地方政策的協調一致。
校董會的選舉和任命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區的校董會成員是由社區選舉產生的,而有些地區則由地方政府或教育機構任命。無論具體構成如何,校董會的核心目標都是通過多樣化的成員組成,確保學校管理的民主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日漸普及的家長教師會(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 PTA)
家長教師會旨在促進家長民主參與校政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充當溝通橋樑,傳達家長的意見和需求,並將學校的計劃和政策回饋給家長。這種雙向溝通有助於增進理解和合作。通常,會透過定期會議邀請家長、教師和學校管理層參加,讓家長們可以直接表達他們對學校政策、課程設置和其他重要議題的意見和建議。有些學校更民主透明,容讓家長教師參與決策過程,例如學校預算、活動策劃和課外活動設置。家長教師會經常參與學校的義工活動,負責組織和協調各種動,讓家長有機會參與學校的日常運作,如協助學校活動、課外項目和教室支持等。一些更開明的學校會邀請家長參與教育培訓,幫助家長提升教育技能和了解最新教育趨勢,從而更好地支持孩子的學習和成長。當然,更聰明的是共同制定和實施家校合作計劃,如家庭作業指導計劃、家庭教育講座和親子活動等,促進家庭與學校之間的緊密合作。澳門其實有不少學校邀請家長一起作政策倡導,組織家長參與地方和國家的教育政策倡導,代表家長群體向教育部門提出建議和意見,影響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學校行政民主及透明並不是洪水猛獸,反而有利於學校進步發展。學校可以向家長公開透明地提供各種信息,如學校財務狀況、重大決策、學校績效等,增強家長對學校管理的信任和支持。最後,很多家長教師會已經是獨立於學校以外的法人組織,可以行使建議和投票權,對特定議題進行投票或徵集意見,這些建議和投票結果將作為學校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就如澳門有名校透過這樣舉措,容讓家長選擇在同一個年級,有班級用粵語授課,有班級用普通話授課,兩全其美。
校政民主化並不會削弱學校的管治威信,凡事有商有量,理性民主決策,總比一意孤行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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