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台灣大專聯考港澳學生入學考試,中文作文題目是「見賢思齊」,語出《論語.里仁》, 意思是指見到有才德的人就想方設法與之看齊。當時,有參與相關閱卷工作,發現有很多同學不知題目何解,40%的分數就一分都拿不到了。正當非常失落之際,看到有一個考生的考卷寫得滿滿的,覺得總有點看頭及安慰。不料,這位考生望文猜意,竟然寫出一篇「當巫啟賢遇上任賢齊」的文章,說到兩位歌手惺惺相惜,巫啟賢非常謙遜,不恥下問任賢齊如何能使歌藝更上層樓,任賢齊亦非常謙厚,明言說說心得可以,指教就不敢當了。看罷這篇穿鑿附會的文章,就知道該考生不完全理解題目的本義,但其寫作內容實在亦沾上「見賢思齊」的涵意邊際,所以,都給他若干得分。
日前,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發出「通告」(簡稱「通告」,詳見文末註),將於今年九月二日(星期六)舉行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考試。無論是在澳門或以外的大專院校,拿到社工學士都必須參與相關考試,通過後才能持證上崗。考試以筆試進行,考試時間為三小時三十分。考試以一百分為滿分,低於五十分視為不及格。選擇題占五十分,申論題占五十分。
前述「見賢思齊」的作文例子,看起像是一個笑話。同樣的邏輯,如果說考試是為達到投考者是否具備當一名社工該有的專業知識,大學四年不是已經有足夠的培育嗎?如果說考試是為檢測出投考者是否具備當一名社工的專業素養與情懷,按常理就可以推斷出筆試是無法得出相應的答案。雖然,許多先進國家地區都設置相關的考試,可是,以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發出通告的粗疏來評斷,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為何先進國家都舉辦社工資格考試?
不同國家的社工要求和資格認可考試可能有所不同,先以英國為例,社工需要通過英國社會工作者聯盟的考試,才能獲得社工資格認可;澳大利亞社工需要通過澳大利亞社工聯盟的考試,才能獲得社工資格認可;有澳門居民赴台灣就讀社工系,畢業後要留台任社工,亦必須考取社工師執˙照;新加坡社工需要通過新加坡社工專業委員會的考試,才能獲得社工資格認可。
美國社工必須通過國家社工考試(NASW)或各州社工考試,並且獲得相關資格認可才能成為正式社工。必須要知道的,美國有很多大學開設社工系,具體的數量不好給出確切的數字,但據美國社工教育協會(Council on Social Work Education)統計,截至二○二一年,該協會已認可的社工教育項目共有兩百六十六所,這些學校包括公立大學、私立大學和綜合性大學等。此外,還有一些非認可的社工項目,它們的質量和教學水平參差不齊,因此,要考取社工資格的爭議就不多。不同的州和地區有不同的資格要求和考試方式,大多數州和地區要求申請社工資格的人具有社工學位,或者是經過認可的社工培訓計劃,並且要通過國家社工考試(National Social Work Exam)。該考試主要測試申請人對社工倫理、法律和實踐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通過考試才能獲得社工資格。
多一「試」不如少一「試」
澳門這個彈丸之地,只有三所大學有開設社工系,幾所大學都受澳門教育行政當局規管,理應質素有基本保證。當然,理工大學資歷最深,亦是比較受認可的。還有就是聖若瑟大學及城市大學,據了解,這兩所大學的師資都曾相互跳槽,教學質素類近。再者,幾所大學都要求學生分別於每學年及最後一學年投入超過六百個小時以上的實習,理應能充份得到學以致用的經驗。
綜觀上述的「通告」所示的考試範圍,差不多等同於幾所大學社工系四年的學習科目,如果還要多考一次試,無疑是打大學一個耳光,不信任大學的教育素質。整個考試的公信力就繫於一群典試委員,亦只有一個高於五十分的及格標準。當然,筆者同意要有這樣的資格考試,但是,考試對象應該只針對非本地區社工系畢業的人士,因為,就算是在國外名牌大學的社工系畢業,都無法保證其教育質素符合澳門區情的實際需要,浪費公帑而拿不出一點有說服力的要求真的讓市民很不服氣。
特區政府應對三年疫情,開支實在驚人,加上賭收大幅度下滑,謹慎理財及量入為出,是當下合理的措施。既然如此,為何還要浪費公帑去搞一場大龍鳳,考一個難以得出明確結果的資格考試呢?從來,大家都知道,社工專業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助人行業,心理及社會等知識可以透過筆試得出肯定的結果,但是,助人技巧及情懷實在難以筆試考出正確結果來。誠如上週本欄文章提到,知識的學習可以從三方面著手,第一是事實之知(facts or knowing that)、第二是技能之知(skills or knowing how)、第三是規範之知(prescriptive
knowledge or norm statement)。社工資格考試可以考量事實之知,技能之知就要靠大學四年的實習課,而規範之知中,如倫理守則可以考,倫理判斷可以寫到天花龍鳳,但可能得個講字。所以,考試不是萬能,必須清楚確認考試的功能,如果這樣的考試只是為了應酬,又或是達致公共行政的公平性,就請主理的委員會向全澳市民說個明白吧!
話說回來,目前,三所大學的社工系師資具有本地社工參與豐富經驗的實在不多,有越來越多的任教師資來自中國大陸,又或是其他國家地區,能夠有理論又有實際的師資真的不多。如果行政當局是因為這樣難以宣之於口的原因而開考,筆者亦無理據反對。
如果說社工要考資格試才能持證上崗,理應一視同人,教育、護理、醫生及法律等都是面向人群的服務,為何出現厚此薄彼的不公平現象呢?難道在特區政府眼裡,社工的專業地位優於上述的其他專業嗎?請拿出充份理據來說服大家。再者,法律慣例是既往不究,去年畢業的同學很幸運,不必考這個試,但是,今年大四的同學,如果說要當社工,就必須先通過這個試。還有,社專會制定資格考試,理應由公佈開始後的下學年入讀社工系的同學才要考試,這樣才能體現公共行政的公平。
怎樣才算是一個好的資格考試?
一個好的考試制度應該是能夠客觀評估考生的綜合學習成果,反映考生知識、技能、情懷及操作能力。一個好的考試制度應該是公平的,不應該歧視任何考生,考試制度應該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果,而不是學生的任何背景,包括學歷背景,就如美國為例,執業律師、註冊護士、社會工作者、會計師等,可以通過相應的專業考試獲得專業資格證書,而不需要大學學位。考試制度應該是可靠的,能夠提供穩定和可重複的結果,這需要考試制度本身具有足夠的標準化和規範性,但是,社工資格考試客觀上是難以達到這樣的要求。再者,一個好的考試制度能考核知識、技能、態度和價值觀等,這方面社工專業試亦難以作到。一個好的考試制度應該採取多元評估方式,例如筆試、口試、實踐操作等。這樣可以更好地反映學生的學習成果。
社工註冊考試的主要目的是測試申請人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確保他們符合從事社會工作的要求和標準。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式,可以幫助考試測出社工的專業能力:1.建立評估標準:社工註冊考試應該建立評估標準,確定何謂考試合格的標準,這些標準應該基於社會工作的專業標準、倫理準則和實踐標準。評估標準應該包括不同範疇,例如專業知識、技能、態度、價值觀、倫理和法律準則等,但目前看到的「通告」卻沒有看到評估標準,難以令人信服。
2.適當的評估方式:社工註冊考試可以使用多種評估方式來測試申請人的專業能力。例如,筆試、口試、個案分析、模擬情境、實踐操作等,前述的「通告」一律欠奉。3.實踐經驗:社工註冊考試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實踐經驗,以便典試委員可以評估申請人的實際能力和經驗。4.面試:社工註冊考試可以設置面試,以便評估申請人的態度、價值觀和人際關係技巧。5.專家評估:社工註冊考試可以邀請專家評估申請人的能力。這些專家可以是社工專業人士、學術界人士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等。
筆者建議社專會多一試不如少一試,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的考試對社工專業發展及整體社會有何裨益呢?
註:https://bo.io.gov.mo/bo/ii/2023/19/avisosoficiais_cn.asp#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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