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 星期三

制度暴力引爆香港公民抗命


       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北京大學學生終於忍受不住這個爛政府,上街遊行去了,還燒了趙家樓。月四日,軍閥政府在全國人民的壓力下,罷免了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釋放了被捕的學生,一直為學生運動奔忙操勞的北大校長蔡元培等已是十分皮疲憊,卻因為學生免於罪責而感到快慰。胡適多年後回憶說「一個常態國家,政治的責任在成年人,年輕人的興趣都在體育,娛樂,結交異性朋友;而在變態的國家,政治太腐敗,沒有代表民意的機關存在,那麼干涉政治的責任必定落在青年學生身上。」一個世紀前的入微觀察,胡適道出了威權政府與愛國青年之間的深層次矛盾。上百萬市民上街的林鄭政府應該倒台,至少應閉門思過,最低限度亦應回應市民的訴求。但是,這個制度暴力政權仍然深居廟堂之上,卻用催淚彈、胡椒噴霧、橡膠子彈及布袋彈清場。本來,應該汗顏羞愧的是大人,卻要莘莘學子用汗水、流血及死諫來贖罪代價,可恥更可悲

原來制度暴力最可怕亦最可惡
    聖薩爾瓦多(San Salvador)總主教羅梅洛(Oscar Romero1917-80)在Divina Providencia 醫院的聖堂主持彌撒時被殺害。回顧羅梅洛總主教有一段講道說:「暴力有四種:自發的暴力、煽動或恐怖主義的暴力、鎮壓的暴力,以及制度的暴力(systemic violence)。教區反對所有暴力,但需明確指出,四者之中,最嚴重的暴力形式就是制度暴力,更是殺人於無形。
    人為的制度缺陷,它的禍患是極為深遠的,足以讓家庭、朋友及社群嚴重撕裂。更可怕的是一般市民認同政府依法,沒看到制度的深層暴力正害人不淺,這正是制度暴力的可怕。羅梅洛總主教當年的講道令不少人開始意識到,透徹分析和認清現存的政治制度和社會結構,才可以逐步找出眼前各種暴力的根源,而制度暴力正是一切暴力的根源。
    制度暴力由來已久,七月一日香港電台鏗鏘集的陽光司法》,明確說了「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離不開共產黨的領導。」這一集劈頭就訪問了五十歲的劉忠林,剛坐了二十六年冤獄一年,身體多處被嚴刑逼供致殘障,最終只獲四百六十萬陪賠償,但法院堅承認拷問致傷殘的,所以,這方面的索償無法追討。起草《民法通則》的民法學泰斗江平說:「中共並不想法治獨立於黨,仍然強調黨的絕對領導,黨管政法委員會,黨性強,一切判決皆由黨決定,法庭的司法獨立權欠奉。中國離法治天下還很遠,還要經過艱苦的努力,不只一代人,還要幾代人的努力。」還有,維權律師王全璋失蹤四年,妻子李文足歷盡千辛萬苦,才能與丈夫見面半小時。但是,眼前的丈夫判若兩人,對他的精神狀況深感憂慮。
    正正因為香港人不相信中國的司法制度,才會團結一致反對修法。為的只是繼續享有本來的安全自由。

香港政府一連串的制度暴力行為
    尤記得新界東北的「暴力中港融合」及程序不公義下,多名參與社運人士被當權者濫用的司法暴力,竟被重判八至十三個月監禁,「以法達義」蕩然無存。雙學三子及佔中三子被重判;雨傘運動最後被八十七顆催淚彈結束,亦讓香港年輕人對現今政權缺乏信任。保皇黨橫行、制度化的傾斜、行政立法失去獨立、中聯辦遙控指揮、異見被DQ等等,無論市民多麼不情願,都只能無力地看著不想要的議案、撥款強行通過。而且,這個制度看似牢不可破,我看不到出路,論政絕對是白費唇舌。香港的制度暴力、政治恐怖,令人心情沉重。

失治之城-掙扎求存的香港
    有「魔僧」之稱的港英時代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顧汝德(Leo F. Goodstadt),
接受《香港01》電郵訪問時說,年輕人憤怒的聲音,不只是為自身利益而鳴。「香港人參與抗議活動,通常不關乎個人利益,而是關於原則、香港價值」無論是二○○三年的七一遊行、二一四年的「雨傘運動」,還是這次的反修例抗議但他不忘提醒,激起青年怒火的,還有他們對政府及社會積累的不滿。顧汝德過去曾分析,林鄭月娥不是政治家,沒有特別的領導才能,甚至在制定政策時滲有個人觀點,「自以為這些觀點能夠代表社會上的人」。顧汝德始料不及,不到五年,香港再一次爆發大規模的社會運動,有上百萬市民不分世代上街遊行,示威者佔領街道、衝擊立法會,滿腔熱血的年輕人,再次成為社會抗爭的主角。
   
港青與台青闖立法會命運大不同
    公民運動的本質與發生,正正代表國家政府體質出現了病態,但也正是公民運動才是治癒的動力與良方。七一升旗禮,林鄭明明說已汲取教訓,要體諒與包容,轉個頭,立法會清場後,林鄭與領導班子搶先於凌晨四點開記招,譴責暴力還必須追究到底,到底誰在玩弄香港人,誰在行使制度暴力,一目了然
    香港著名作家兼評論人董啟章日前在網誌說:「沒錯,他們有破壞,但他們不是暴徒。他們是「有秩序」地破壞,「克制」地破壞。他們的破壞,是象徵的行為,是表態的方式,是表示義憤的方式。過程中他們沒有傷害過任何人,也無意圖傷害任何人。相反,他們是帶著犠牲的準備的。我們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對暴力的理解?抗爭者真的很暴力嗎?由始至終,他們也沒有對任何人身施加暴力。除了廖六一二第一波衝擊有零星的擲磚,其他時候都沒有侵害人身。所有暴力傷害人身的都是警察、撐警暴民和黑社會分子。流血的全都是抗爭者,自殺而死的三位也是抗爭者。究竟誰是暴徒呢?破壞立法會的死物,就是暴力嗎?這是對無能的政府、無恥的建制派、不民主的政制的憤怒表態。
    年輕人大肆破壞立法會,當然不能被認同,但是,他們沒有破壞圖書,亦沒有破壞上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圖像,更沒有不付錢喝冰箱裡的汽水。相反,林鄭政府的暴政依然強行。
    台灣三一八學潮破壞了民主法治?須知道民主法治是現代民主憲政國家非常重要的基礎。這世界上只有一個主體可能破壞法治,那就是政府,所以學生的行為有可能違法、有可能短暫造成治安不穩、有可能影響交通或其他人的權益,但是他們絕對不可能破壞民主法治。因此,公民不服從雖然本身涉及行為的違法性,但不代表公民不服從行動者,就是不具守法態度,或是法律的破壞者,相反的,正是承認守法義務與對於法律的忠誠態度讓公民不服從的實踐成為可能。所以,台灣法庭最終把佔領立法院定性為公民抗命,亦沒有任何人判罪。
    公民不服從雖然採取的是違法的方式,但它所要達到的是一個公平公正而且合法的結果。當雨傘面對布袋槍,當雞蛋面對高牆,誰不顧前程仍然熱愛香港而公民抗命,誰在冷氣房裡行使制度暴力,天知地知,行使制度暴力的政權知,仍被建制蠱惑而蒙在鼓裡的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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