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聽聞的大學性侵案
剛剛被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特刊「亞太地區大學排名」評選為亞太最佳大學第62名的澳門大學,上月底爆出研究生院院長兼法學院教授莫世健涉嫌性侵女學生被捕的醜聞。司法警察局日前拘捕疑犯,火速移送檢察院偵辦且採取羈押候審。澳大稱已根據《澳門大學人員通則》立刻終止莫世健的合約,亦於校方官網刪除莫世健的資料。校方也應社會文化司的要求呈交調查報告。
根據傳媒報導,莫世健涉嫌聯同多名教授在校外開設飯局,藉此提供交流學習機會,邀請受害女生出席,飯後又邀約到娛樂場所消遣,並露出「狼爪」,使受害女生墮入其性侵陷阱。
翻查資料,莫世健1956年重慶出生,早年曾任教於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澳洲迪肯大學及中國政法大學,後於2011年底出任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莫世健常就時事發表評論,文章常見於《環球時報》等媒體。2014年,澳門舉行特首選舉的「民間公投」,莫世健曾在《環球時報》撰文,稱「民間公投」是「香港的低級翻版」。莫世健無論是學歷資歷都豐富,但有學識不等於有道德操守,此案事件除駭人聽聞外,實在暴露出高教領域內很多漏洞,敲響了大學校園安全的警鐘,刻不容緩,必須透過多管道去防治。
高教課程膨脹師資聘任只要求學歷而忽視品格操守
近年,澳門高等教育學府林立,開辦課程如雨後春筍,其中碩博士課程增幅驚人,來自五湖四海及海外的學者激增,但在教師隊伍的建設上,過分追求教師的學歷背景,按目前高教相關法律規定,任教大學本科、碩士及博士課程的教授必須具備博士學位。但是,綜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對於大學教師的學歷及資歷的要求,並無任何品格審查制度,忽略大學師資的道德水平。
有見及此,無論是高教辦還是大學本身,理應建立嚴謹的品格審查制度,成立大學教授品格操守評議會,凡是入職大教教授必須有三位具公信力的學者專家作品格推薦人,經相關評議會審視及會晤後,以資是否聘任。當大學接到性侵或有損道德操守投訴時,應馬上召開評議會,進行相關的嚴密調查,決定是否作校內懲處,還是進一步移送法辦。這樣的舉措才能讓受害師生職員敢於挺身而出,而犯案者亦應受到適時的處置,確保校園應有的安寧。當然,有個別學生為求畢業不惜投懷送抱,同時,性侵亦可以是學生向教師性侵。所以,有關評議會亦能發揮相應公平處理的職能。
高教課程教學特徵埋下性侵計時炸彈
大學除了如同中小幼學校一樣有大班教學外,另有別於基礎教育的多元指導教學方式,一般大學都要求教授有十個小時的導修時間,坐在教授辦公室內等學生來問課。雖然,很多大學是兩個教授共用一個辦公室,但彼此的輪值時間多不一樣,所以,經常只有一位大學教授坐班,換言之,很可能是師生獨處一室。過去,我們都很信任大學教授的崇高地位及品德,今天,實在不可同日而語了。再者,大學碩士博士課程要撰寫論文答辯通過才能畢業,通常大學會安排一位教授指導三至五位研究生,而指導研究生又經常是個別進行,可以在辦公室,在圖書館,在快餐店,亦時有所聞在大學教授家。至於澳大性侵案的莫教授竟然設飯局及牌局,真的讓人匪夷所思。
大學本應奉行教與學的自由,信任大學教授的節操。惟是,時移世易,光靠倫理規範不足以捍衛師生的安全。有見及此,大學理應制定個別指導學生的工作指引,建構保障雙方安全的系統,如必須在公眾場所指導學生,又或是有公開攝錄系統運作下單獨指導學生等,以策萬全。違規者定必處分追究,甚至報警法辦。
大學學生事務處制定學生安全指引及提供輔導技巧
大學為輔助學生綜合成長的部門,理應與時並進,為防微杜漸性侵事件發生,務必及時制定安全指引,尤其能幫助從小在溫室長大而警覺性不足的學生。再者,學生事務處應該經常舉辦各種防範性侵的輔導活動,從如何保護自己,到如何及時給予受害者適切的支援,更重要的教會學生懂得說不,勇於舉報,將犯案者繩之於法。
去年,立法會將接觸性的非禮行為列入性騷擾罪,但並不全面,因為性騷擾及性侵不僅僅存在於肢體接觸,亦包括言語或精神上都可能造成性傷害,相關的法律及規範指引仍然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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