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時過節,無論是廣場、公園,甚至是馬路中植樹區,都佈滿了民政總署安排的公共裝置燈飾,既粉飾太平,亦平添節日氣氛。很有趣的是,無論是農曆新春、元宵節、中秋佳節,到全年最璀璨的聖誕節,民署都用同一招「飾」,就是從內地購買,在澳門安裝的紮作燈飾。
紮作是歷史源遠流長的傳統民間手藝,跟生養死葬並存,尤其在古今的祀祭活動中擔當重要的角色。經常走馬看紮作的澳門市民,對這門過千年的工藝認識有多少?當中蘊含著甚麼文化意涵?盛載了多少工藝家的心血和技巧?紮作又如何從古老世代走進現代社會?它又怎麼跟得上時代的步伐?繼續傳承下去?這一切似乎都無人問津。
原來,「紮」、「撲」、「寫」及「裝」是傳統紮作工藝的四個重要工序,由花燈、麒麟以至各式各樣的裝置燈飾,經過紮作師傅的一雙巧手都能栩栩如生。小時候,營地大街、關前街、天神巷,都有紮作師傅大開中門,製作各種紮作,我們都會止步欣賞,躍躍欲試。師傅會先用竹條「紮」出骨架;再將紗紙分成小塊鋪上,這叫作「撲」;然後在模型上畫「寫」花紋,外面塗上光油;等風乾後,最後「裝」上絨球等裝飾。當然,現代紮作還安插「電」,內置燈泡,就成為燈火通明的公共視覺藝術品。
由今年民政總署擺烏龍中秋節燈飾串錯英文說起
據濠江日報今年九月五日報導:「議事亭前地的中秋節英文串錯字。澳門民政總署八月底起在各主要街道、廣場、公園、圓形地及富有特色的建築物,布置各式各樣的花卉、兔子等元素的中秋節日燈飾,增添市面的節日歡樂氣氛。但有市民發現,設在議事亭前地的中秋燈飾出錯,原本應為英文字「Mid-Autumn」錯誤排列成「Mid-Antumu」。民署其後稱已知悉事件,燈飾供應商已移除相關裝飾,作出修正。民署在澳門66個地點作燈飾布置,亮燈時間預計由9月14日起至10月上旬,預算經費590萬澳門元。」
今年光影節比往年更奢華奪目,可見社文司非常用心打造澳門成為國際旅遊悠閒城市的美譽。惟是,有熱心市民在網絡上發放圖片,指出有光影節的宣傳打錯字,其中一個數字鐘,除了阿拉伯數字外,3、6、9及12均用英文單字代替,而本來是three中間的h字母不見了,剩下tree。
的確,凡人都有錯,政府都會出錯乃平常事,但是,錯配也許比打錯字來得更耐人尋味,更值得思量。一直以大堆頭大紮作的民署,是否應該把過年過節的公共空間粉飾職務移交社文司,一如市政圖書部門已順利移交文化局公共圖書館管理廳統辦,讓粉飾太平增添更富藝術底蘊的公共藝術。
澳門紮作及公共裝置藝術人才仔仔
不要以為紮作在澳門市面息微就等於失傳,亦不要以為紮作工藝已內移大陸澳門就沒有市場可言。澳門失傳的,更好說是失語的是我們對於公共裝置藝術的不解。在我們的學校教育園地裡,從傳統的畫畫堂,變成美術課,再演變成視覺藝術課,已經有偌大的進步。惟是,我們對於公共裝置藝術不甚了解,更遑論欣賞及創作。顯然,澳門學校美術教育仍然有改善的空間。如果說澳門學校除了在中秋節前教一點紮作燈籠的小技能外,果敢邁向紮作藝術,有名師指點,深信學生的作品見得人,成功憑實力走進公共空間。
澳門在紮作藝術及公共裝置藝術方面臥虎藏龍。根據澳門婆仔屋文創空間的網頁報導:「兔仔燈籠是傳統的象徵,為延續傳統花燈紮作技藝,婆仔屋文創空間現邀請艾飛度師父(Master Alfredo Ceynas)擔任課程導師。艾飛度先生具多年創意花燈製作經驗,擅長將花燈設計的意念立體化,製作出一隻隻別具心裁的特色花燈。課程中導師將介紹花燈製作工序,並親自示範紮作工藝。透過學習實踐,讓學員親身體驗這項民間手藝,加強對中國文化的關注及認識。希望在時代變遷下,讓更多人傳承這項歷史悠久的傳統紮作藝術。」
當大家走上牌坊,往側面上大炮台,沿途會經過一個穿中國儒生服飾的利瑪竇雕像,這是澳門著名藝術家黃家龍先生的作品,展現出利瑪竇中西學術文化兼融並蓄的才情氣派。當然,我們還有國際著名的版畫家王禎寶;著名設計師朱卓信;著名陶瓷藝術家何兆聰;九○後年輕藝術家歐俊軒,其作品獲東京TDC設計獎,曾設計澳門國際音樂節、澳門城市藝穗節、葡韻嘉年華等的宣傳刊物及海報,以及有份參與設計光影節。臥虎藏龍,受澳門不同基金會資助,業餘且經濟拮据的無名藝術家數之不盡。
讓讓澳門藝術界參與公共裝置藝術的主流力量
民署一招紮作燈飾已滿足不了澳門作為世界旅遊悠閒之都的稱譽,是時候要多元化展示澳門公共空間藝術的魅力,讓澳門藝術界大展所長。首先,把公共空間的裝置藝空間移交給社文司,由屬下文化旅遊部門統籌年度節日的公共空間裝置藝術工作,可以邀請藝術家帶領不同區分的學校師生紮作藝術,有機會在大師級導師的帶領下展現其藝術才華,製作具澳門區情文化特色的公共空間裝置藝術。當然,紮作以外,藝術家駐校,帶領師生從事公共空間藝術一定有更多的選項。
澳門不乏創意藝術專才,白天打一份全職的工,下班後就傾盡全力從事藝術創作。澳門要真的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起碼要給澳門藝術家出頭的機會,即讓其有機會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參與各項節日公共裝置藝術的投標,誠如年宵及煙花爆竹攤位般,讓他們有更多機會從事有收入能糊口的藝術工作,亦能展現澳門質樸美麗的城市面貌。
與其耗費巨額公帑去購買紮作燈飾,為何不一舉兩得,既能給澳門本地藝術界一個機會,又能開創多元公共裝置藝術的新猷,何樂而不為呢!可想而知,前述的590萬澳門元,能養活澳門多少個藝術家。為而不為,端視行政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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