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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正以不可逆轉的高速步入老齡化社會。根據政府統計,去年本澳六十五歲或以上人口已突破十萬人,佔總人口近一成半。在出生率超低、少子化、家庭結構碎片化,陸續步入老年的多重背景下,獨居及兩老家庭長者的脆弱性正急速放大。近年不時發生長者在住所內失救致死、數日甚至數周後才被發現的個案,已不再是偶發悲劇,而是制度性支援不足的警號。
社會工作局近日啟動「獨居和兩老家庭長者普查及登記工作」,聯動七十多個社會服務設施,透過登記表及ICOPE長者功能評估量表,嘗試掌握長者生活與健康狀況,並建立資料庫,作為未來長者服務規劃與突發事件支援的基礎。此舉方向正確,亦顯示當局已意識到「找不到人」本身,正是長者政策最大的風險之一。
然而,截至目前收集的問卷僅佔推算目標的一小部分,參與者多為原本已與社服機構保持聯繫的長者。真正的難題在於,那些不出門、不參與活動、不求助、甚至不被任何制度與措施「看見」的隱蔽長者,仍然游離於政策雷達之外。若普查最終只能再次確認「正在被服務者」,那麼它對預防悲劇的實質效益,仍然十分有限。問題不在於普查是否用心,而在於澳門是否已準備好,從「被動回應」轉向「主動識別」?
隱蔽長者:不是不需要,而是無法被找到
所謂「隱蔽長者」,並非單純指獨居者,而是一群因身體衰退、心理退縮、社交恐懼、對制度不信任,或長期累積的羞愧與無助感,而逐步與社區、服務與人際關係斷裂的人。他們不主動求助,亦往往拒絕上門探訪,甚至刻意隱藏自身狀況。
這一現象在高度老齡化國家早已出現,並被視為公共政策中的高風險群體。日本稱之為「孤獨死」高危長者,英國則以「嚴重的社交孤立」作為跨部門政策的核心指標。這些國家的共通點是,它們很早便意識到,單靠社福機構「等人上門」,注定無法觸及最需要幫助的一群。
他山之石:老齡化國家的制度經驗
日本在九十年代已正視「孤獨死」問題,逐步建立以地方自治體為核心的「地域包括支援系統」。各區設有「地域包括支援中心」,整合社工、護理師與醫療資源,並與郵差、電力公司、便利店、垃圾清潔員建立通報合作。當發現長者長期未取信件、水電使用異常、垃圾未倒,便可啟動關懷程序。關鍵不在於科技多先進,而在於將「日常觀察制度化」。這不是道德呼籲,而是清晰分工的公共責任。
英國的地方議會須定期更新「成人保障登記冊」(Adult Safeguarding Register),將醫療、社會服務、住房部門的資料整合,用以識別高風險長者。家庭醫生被賦予重要角色,當長者長期缺診、藥物未領取,便可轉介社區支援團隊。值得注意的是,英國並不以「活動參與率」作為主要指標,而是關注「誰沒有出現」。這種逆向思維,正是找出隱蔽長者的關鍵。
新加坡推行「社區長者網絡」以公共房屋為單位,由基層社工、義工及物業管理人員組成社區網絡。政府提供簡便的通報平台與明確指引,讓居民知道「發現異常後可以做什麼」,而不是只停留在「多關心鄰里」的口號層面。
北歐國家高度重視私隱,但仍容許在公共利益前提下,使用去識別化數據,如水電用量、緊急服務紀錄等作趨勢分析,並非監控個人,而是及早識別社區風險。這提醒我們,數據整合不必然等同侵犯私隱,關鍵在於制度設計與透明度。
回看澳門:問題不只是資源,而是視角
相比之下,澳門現行長者政策仍高度依賴社團網絡與活動參與邏輯。能到社服機構填問卷、領禮券的長者,本身已具一定社會連結。對唐樓密集、人口流動高、鄰里關係鬆散的舊區而言,周期性街站與宣傳單張,難以構成持續守望。更值得反思的是,政府至今未定期、系統性公佈「獨居長者及兩老家庭服務使用」的整體數據。公眾、學者與前線社工難以掌握全貌,政策調整亦欠缺透明基礎。
也許,三個方向讓澳門做得更好。
一、將「社區守望」制度化,而非道德化:政府應建立簡便、低門檻的通報機制,讓居民、大廈管理員、保安、清潔工等「城市守護者」知道如何、向誰通報異常情況,並確保通報後會有回應。守望不是熱心人士的額外負擔,而是被制度承接的公共行動。
二、建立跨部門的長者風險評估框架:在保障私隱前提下,整合社工、醫療、緊急服務等匿名化數據,用於風險趨勢分析,而非個人監控。若一個社區同時出現醫療缺席率上升、緊急送院個案集中,政策便應及早介:入。
三、從「活動導向」轉向「存在導向」:未來的長者政策,不應只問「有多少人參與活動」,而要問「有誰消失了」。真正的關懷,往往發生在最沉默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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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看得見服務」走向「找得到人」
要真正改善隱蔽長者的處境,澳門需要的不只是更多服務項目,而是一次治理視角的轉換。隱蔽長者的最大困境,從來不是「沒有服務」,而是「服務找不到人」。若政策仍然以「長者是否出現」作為服務起點,那麼最需要幫助的一群,注定會被排除在外。
第一、必須承認「不出現」本身就是一個重要風險訊號:現行長者政策,往往以活動參與率、服務使用量作為成效指標,卻忽略了那些長期未露面、未求助、未聯繫的人。對隱蔽長者而言,「缺席」不是冷漠,而是身心功能退化、社交退縮、甚至抑鬱與焦慮的外在表現。政府若能將「長期未被接觸」納入風險評估,而非只統計「已被服務者」,政策焦點便能自然向最脆弱者傾斜。
第二、從「社團為本」走向「社區為本」的守望模式:澳門長者服務長期依賴社團網絡,這在過去行之有效,但在高流動、舊區唐樓密集、鄰里關係疏離的現實下,已顯得力有不逮。真正能接觸隱蔽長者的,往往不是社服中心,而是每天出入大廈的管理員、保安、清潔工、郵差與街坊小店。政府應建立正式而清晰的通報與回應機制,讓這些「第一線觀察者」知道:發現異常後可以怎樣做,通報後會發生什麼事,並確保善意不會變成麻煩。
第三、讓跨部門協作成為常態,而非臨時動員:隱蔽長者問題橫跨醫療、社會服務、房屋與緊急救援等多個範疇,卻長期以單一部門各自為政的方式處理。若能在保障私隱的前提下,整合匿名化的醫療缺診數據、緊急送院紀錄、社服接觸頻率等,便能從「個案反應」轉為「風險預警」。當某一社區出現多項異常趨勢,政府便可主動部署外展支援,而非等待事故發生。
第四、重視「關係建立」,而非一次性接觸:對隱蔽長者而言,一次探訪往往不足以建立信任。部分長者因過往經驗,對制度存有戒心,甚至抗拒正式服務。政府與社服機構應預留資源,支持「低介入、長期陪伴」的外展模式,例如固定由同一人員進行關懷,從簡單寒暄、協助日常小事開始,逐步建立關係。這類工作成效難以即時量化,卻是打開隱蔽之門的關鍵。
第五、讓科技成為輔助,而非取代人際:智能手環、緊急呼叫器等科技工具,對部分長者有實際幫助,但對隱蔽長者而言,科技往往因操作門檻、抗拒監控或經濟因素而難以推行。政策不應將科技視為「萬靈丹」,而應作為社區守望的輔助工具,例如用於整體趨勢分析、支援前線判斷,而非取代人與人的接觸。
第六、重新定義政策成效與問責方式:若政府繼續以「登記人數」、「活動場次」作為主要績效指標,前線單位自然難以投入大量時間於找不到、叫不出名字的隱蔽長者。政策評估應納入「成功接觸高風險個案」、「避免悲劇發生」等質性指標,並為外展與守望工作提供穩定資源與制度支持。
總括而言,為隱蔽長者做得更好,並不意味著大幅增加開支,而是要求政府願意承認:真正困難的工作,往往發生在數據之外、報表之下。當政策願意把目光從「來了多少人」轉向「還有誰沒被看見」,澳門才有可能在老齡化浪潮中,建立一個不讓人悄然消失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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